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华融董事长赖小民两会建议
赖小民代表关于制定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相关配套政策的建议
一、背景和问题
湘江是长江中游的重要支流之一,纵贯湖南南北,连接华南经济圈。湘江是湖南的母亲河,是湖南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流经湖南的长沙、株洲、湘潭等8个地市、8.538万平方公里的区域,集中了湖南60%的人口和70%的国内生产总值,湘江干支流两岸大中型工矿企业多达1600多家,初步形成了工业集中、城镇密集的发展格局,在湖南省乃至我国中部地区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些来自工业、农业和城镇生活的污染影响到沿江城市供水质量,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近年来,湖南深入实施“四化两型”建设,以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重点,以打造东方“莱茵河”为目标,积极推进湘江综合治理,已投入较多的物力财力,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2011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这是全国第一个由国务院批复的区域性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方案,计划投资595亿元,完成927个项目,针对七大重点区域提出了民生应急保障、工业污染源控制、历史遗留污染治理三大重点任务,到“十二五”末,湘江流域涉重金属企业数量和重金属排放量比2008年减少一半。但是,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和畜禽养殖业规模化发展,工业污染、生活污染、畜禽养殖业污染和历史遗留污染叠加,湘江环境污染问题变得更加复杂,湘江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任务仍然艰巨。
二、建议和理由
十八大报告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实施湘江流域综合整治,还湘江流域青山绿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行动,是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德政工程。为此,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特就加强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建议如下:
一、成立湘江管理委员会。湘江治理要实行全流域、多功能综合治理,建设美丽繁荣的湘江生态经济带,打造成东方“莱茵河”,建议参照长江管理委员会的模式,成立湘江管理委员会,负责湘江的管理和协调,建立湘江流域保护管理体制,组织开展湘江流域管理联合执法,推进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二、尽快出台《湘江保护条例》。加强对湘江流域生态保护的专项立法,尽快制定对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政策,加强对流域内资源开发与管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管理。
三、积极支持湘江流域绿色经济建设项目。研究编制湘江流域发展规划,实施湘江水资源梯度开发。逐步实施湘江流域资源型产业的战略转型,因地制宜建设风能、太阳能、燃气等分布式能源项目,发展智能电网,支持在湘江流域优先实施建筑节能技术改造与推广绿色建筑,支持湘江流域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发展。
四、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目前,湘江流域治理的政策支持主要是侧重于重金属污染的治理,但其他功能区的工业污染源、城镇生活污染及农村污染治理没有足够的政策支持,建议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明确各功能区的定位,出台相对应的扶持政策。同时,支持湘江流域开展国家生态补偿试点,为我国全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提供经验。
五、建立严格的项目准入和退出机制。对流域内新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及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要求,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对流域内重点排污企业,一律实行强制性关、停、并、转。
六、加强财政资源倾斜。支持湘江流域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等重金属污染企业和产业升级企业实施整体搬迁,出台对搬迁企业的财税支持政策。建立重金属污染企业关停、淘汰专项补贴支持和支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筹措资金用于湘江流域环境治理的支持力度。
七、加大金融资源支持。对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给予专项贷款等金融配套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湘江综合治理项目的金融创新,加大对金融机构的财政专项补贴力度,建立系统性风险补偿机制,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完善金融产业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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