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张达
在房地产行业调整期,一直低调潜行的房地产“国家队”应如何承担社会责任,在国企改革中扮演怎样的角色?是否应承担全部保障房的建设,并全部退出商品房领域?
在昨日的“中国国企房地产责任高峰论坛”上,行业主管部门及业内专家认为,应在分类基础上评价国企的社会责任,房地产作为竞争性的行业,国企在有进有退的战略中,应该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而地方国有房企是国企改革的重点。
国资委[微博]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指出,如何看待国企的社会责任,与国企的定位有关。国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公益性的,如北京的地铁、自来水、公交、绿化、路灯等都是国企在承担,不能以盈利最大化为主要目的,而且基本上都是亏损。第二类是保障性的,如中石油、中石化[微博]、中海油。第三类是竞争性的,占比85%以上,应帮其减轻历史遗留问题,减轻社会负担,让大家真正在一个起跑线上。在分类的基础上,对其承担了多少社会责任和应当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要创造条件让各种所有制企业在同样竞争领域中实现公平竞争。
“如果房地产分为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性住房,那么竞争性领域的国有房企显然跟民营的、合资的房企应有同等国民待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季晓南说,如果确实需要保障性住房,可以考虑专门成立一个保障性住房的国有企业,把竞争性和保障性的任务进行区分。
国资委[微博]研究中心主任李保民认为,国有企业的房地产是一个历史发展的必然,房地产作为竞争性的行业,国企应该有序的退出。从2006年开始,国资委要求央企退出房地产,现在逐步从117家退到了78家,还要进一步退,但要有一个时间表。
李保民表示,房地产作为竞争性的行业,国有企业在有进有退的战略中,应该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特别是在股权结构上还需要下很大工夫。现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条件比较成熟,可以发展各类基金,通过战略投资,使现在已经形成一定量的房地产企业能够做好。“国有企业应该成立一个以房地产为主、进行组合的资本运行公司。”他说。
不过,对于央企房地产的退出,中国房地产研究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孙克放表达了不同意见,他认为,现在不是退的问题,是怎么发挥股权效益的问题,挑战不在央企,而是地方国有房企。
孙克放称,2012年前一百强的房企里,国企占比超过一半;2013年第三季度,国有上市房企的市值占A股上市房企总市值的50%,其中,央企控股公司占18%,地方国资控股公司占32%。国企数量不大,但重量大,A股退出不容易。他认为,三年内,国企改革可能是A股市场的最大动力。而在国企中,地方国有房企的收入增长率远低于央企和非国有房企,因此,地方国有房企改制是必然,地方国有房企是这次国企改革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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