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的最后一天,山东省决定延长高速收费。
2014年12月31日,山东省政府给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下发通知说:“你们《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为促进我省高速公路可持续发展,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同意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施行前我省通车及在建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继续实行统贷统还和收费管理,待国家出台新政策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此前的12月3日,山东省交通厅曾介绍情况,山东省到2015年底钱达到收费期限的15条高速公路中,只有2条能够还请银行贷款。
另外,2013年度,山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总收入103.92亿元,大中修养护工程、运营管理经费、还贷等总支出达到242.7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本息支出214.02亿元,当年净“亏损”138.7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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