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双轨制造成的养老金差异,在广东阳春余佩霞身上体现得太明显了:她工作36年,有28年是“国家干部”。1991年为了孩子读书,她申请从阳江市总工会副主席岗位离开,调回阳春市老家,被安排到阳春市钢铁集团公司工作,仍是副处职位。1999年,余佩霞退休。此时,国家已在企业实施退休社会养老保险,虽然在企业也是一名副处级干部,但她的退休金只有469元,而原来在阳江市总工会工作的老同事,退休金有1000多元。
近年来,经过多次调整、提高,余佩霞退休金上升到近2000元,而此时同级别机关退休干部已领取3000多元的退休金。
余佩霞的遭遇经本报报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但由于制度设计,将余佩霞认定为企业退休人员,她的养老金个人账户里,在国家机关工作的28年都没有交一分钱养老金,一些企业甚至到本世纪初才开始给员工买社保,长时间的“空账”被“视同缴费年限”安慰,但从哪里拿钱给他们支付养老金呢? (尹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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