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4名重大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被中国警方从泰国曼谷顺利押解回国。至此,在公安部“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落网的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已达102名
□本报记者余飞
2014年仲夏。
对于濒临马六甲海峡的岛国马来西亚而言,这本是一个少了降雨烦恼的好时节。然而,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17航班的离奇坠机,让这里的人们多少有些神情黯然。
离7月17日事发已有多天,人们习惯了每天上网看看关于MH17的新消息。
赵欣也在上网。他不懂马来西亚语言,只能看看中国的网站。
在中文网站上,赵欣看到了这样一条消息:中国警方将集中开展“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
这条消息让赵欣如坠冰窟。
他们是中国公安机关追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他们不敢与人多说话,只能夹着尾巴做人
1年多前,赵欣和他的前姐夫左蒙从广东深圳出发,途经澳门最终到达马来西亚。飞机落地的那一刻,两人长舒了一口气。
赵欣和左蒙在马拉西亚举目无亲。好在这里华人众多,二人很快就在一个华人区找到落脚的地方。这里有许多出租屋,住户身份复杂。没住多久,赵、左二人就开始担心了。毕竟,身上带着300万元人民币,这笔钱要是丢了,哭天喊地都没用。
思来想去,赵、左二人把“家”搬到了吉隆坡警察局对面的一个高档寓所,这里让他们有些安全感。
尽管身上揣着300万元,但总不能坐吃山空。赵欣在云顶赌场找到了份差事——给来这里赌博的中国老板跑前跑后,挣点小费。
在国内时,他们觉得只要到了国外就万事大吉,但国外的生活让二人更加难受。
语言不通,两人除了互相聊几句,再难找到与其他人说话的机会。尽管这里有华人,他们也不敢与对方多说半句。
更令二人苦闷的是,赵欣的3个孩子在国内,他有心照顾,无奈相隔万里;左蒙在国内时本就与儿子关系不好,如今更加疏远。
种种苦闷难以排解。在云顶赌场,赵欣一下子从服务生变成顾客,大把大把的钱扔进了赌场。
很快,300万元所剩不多。
在马来西亚,二人有10年期无限次的免签证;在中国,他们却是公安机关追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
这也是他们在马来西亚不敢与人多说话、夹着尾巴做人的原因。
在到马来西亚之前,赵欣和左蒙有另外两个名字:欧阳生、周志军,他们是深圳古汉祥龙科技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和行政总监。
古汉祥龙,这家在2009年注册的公司,曾经推出诸多诱人的“股权认购”项目。在“欧阳生”“周志军”的忽悠下,3000多人向这家公司“投资”了5亿多元。
面对5亿多元的天文数字,“欧阳生”“周志军”知道迟早有一天会东窗事发。在案发前3个月,二人用自己的真实身份赵欣、左蒙办理了出境马来西亚的手续。
所以,当赵欣看到电脑网页上出现的“猎狐2014”新闻时,他呆住了。
那是2014年7月23日出现在中国各大网站的重磅新闻:
“公安部22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从即日起至年底,集中开展‘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
在提出协助抓捕请求、遣返请求之外,中国警方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是提供详细证据材料
回国自首,不知会被判多少年;继续潜逃,不知能逃到何时。
赵欣和左蒙难以选择。
8月20日,几名马来西亚警察出现在赵、左的高档寓所,二人当即明白:无需选择,该来的总会来。
20多天后,头顶警徽、身着天蓝色制服的中国公安民警出现在他们面前。
9月12日,广州白云机场。
6名民警押解着赵、左二人走下舷梯。
在赵、左二人看来,从被关进马拉西亚的拘留所到被押解回广州,他们所经历的只是两国警方办理一个简单的移交手续。
其实不然。
在得知赵欣、左蒙出逃后,广东省公安机关迅速启动了境外追逃机制。一路追踪,深圳市公安局的6名境外缉捕民警终于嗅到了“狐狸”的气味。
根据中马两国刑事司法协助机制,在公安部和我驻外使领馆的协调下,境外缉捕小组向马来西亚警方提出协助抓捕请求,并向马来西亚移民局提出协办遣返请求。
在提出协助抓捕请求、遣返请求之外,中国警方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是提供详细确凿的证据材料。
提供证据材料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执法工作,不同国家对证据材料的要求不同。比如,有的国家对案件性质的认定与我国有所不同,并要求所提交的证据材料应经过公证部门认证,还必须全部翻译成相关国家的文字或英文;有些案件需提供的材料多达数百页……
这些证据材料稍有差池,极有可能导致追逃工作功亏一篑。
境外在逃犯罪嫌疑人落网,或许就是那么一刹那。然而,中国司法部门为了这一刹那,所做的准备工作却可追溯更久。
马来西亚警察能出现在赵、左二人面前,并非简单的协助请求所能完成。在这背后,是中国司法部门早就开展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机制建设和国际警务合作。
可以说,如果没有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国际警务合作的基础,“猎狐”不会如此顺利。
就在“猎狐2014”行动开展的同时,公安部国际执法合作局对外公布称:目前,公安部已经与8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直接的双边警务合作关系,与31个国家的内政警察部门建立了定期工作会晤机制,签署各类文件近300份,在27个国家派驻警务联络官49名,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工作格局。
权威数据显示:2002年至2012年,我国政府共与70个国家谈判缔结108项司法协助类双边条约。同时,我国政府批准加入了25个含有司法协助性质或内容的国际多边公约,其中包括《联合国[微博]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国际执法、司法合作领域做到了“有约可依”。根据这些多边国际公约、双边条约,我国政府可以与世界上16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国际司法协助。
这些,都是包括赵欣、左蒙在内的外逃犯罪嫌疑人所没想到的。
境外抓捕就是一场战斗,输赢成败往往在一念之间,一旦错过良机就会丢失主动权
凌晨时分,细细的雨丝裹着霓虹灯光,让北京的街头有些迷离。
洗手间里,文小华捧起清水浇在脸上,努力让自己清醒一些。留下一张字条在床头,他提起早已备好的行李箱,轻声慢步走出家门。
文小华是公安部“猎狐2014”行动组的成员。8月28日,行动组值班员接到哥伦比亚警方的通知,外逃犯罪嫌疑人王志伟的落脚点被哥伦比亚警方发现。
尽管有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机制和警务合作的铺垫,但具体的境外追逃工作还得遵守相关国的法律。按照哥伦比亚的相关法律,当地警方在抓捕嫌疑人之后,最长只能扣押36小时。一旦超过时限,嫌疑人将离开警方的视线。当务之急,行动组需要立即派员奔赴哥伦比亚。
文小华拦下一辆出租车奔向机场。在车上,他不停地拨打电话。行动组成员小陈、小靳一一回复。
文小华曾不止一次告诫组员,快速反应是第一要务。境外抓捕就是一场战斗,输赢成败往往在一念之间,一旦错过良机就会丢失主动权,甚至前功尽弃。
“此次任务艰巨,犯罪嫌疑人叫王志伟,两年前以采购货物的名义,骗取了十几名被害人共计400余万元逃往哥伦比亚。现经我方工作查明,此人的落脚点在波哥大。但线索稍纵即逝,我们必须迅速反应、立即出击,才能打赢这场攻坚战。这次行动的旅程辛苦,飞行时间长不说,仅往返行程就超过四万公里,大家一定要做好思想准备。”首都国际机场候机楼,文小华再次叮嘱。
11个小时后,航班抵达德国法兰克福机场。8个小时的等待,几人再次登机。目的地:哥伦比亚首都波哥大。
波哥大埃尔多拉多国际机场,使馆武官一身中国军装,在人群中格外显眼。文小华径直上前。两辆轿车载着众人,飞快地驶出机场。
文小华面前,是潜逃两年的王志伟。
“走吧。”文小华看着王志伟的眼睛,语气平缓。
20小时内,公安部“猎狐2014”行动组成员办理好了押解王志伟回国的手续。
9月2日凌晨,一架飞机降落首都国际机场。舱门打开,王志伟被押下飞机。
这就是境外追逃,分秒必争。
“猎狐2014”行动目标:追逃追赃。在出逃的人中,有贪官;在流向境外的赃款中,有不法贪贿之财
针对境外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的系统性缉捕工作始于上世纪90年代。此次“猎狐2014”行动之所以备受瞩目,可以从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的一句话中看出端倪:一些外逃嫌疑人还牵涉腐败犯罪,能否到案直接关系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有人分析,“猎狐2014”所要“猎”的“大狐狸”,就是外逃贪官。
这并非随意揣测。如此分析有例可寻。
2013年11月,重庆某银行支行原行长余国蓉被缉拿归案。
15年前,余国蓉出逃时涉案金额高达28亿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3亿元。
1999年7月31日,余国蓉出逃境外。此后14年,余国蓉多次改变身份,公安部经侦局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了红色通报,并两次派员到柬埔寨和泰国对其进行缉捕,但都被余国蓉逃脱。
十余年间,“猎人”的脚步未停。终于,在2013年,“猎人”发现了“狐狸”的尾巴——余国蓉藏身泰国。与所有的追逃一样,余国蓉最终被押解回国。
余国蓉是“猎贪”的先例。关于“猎贪”的“理论支撑”则出现在今年1月。
今年1月,在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纪委强调“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有分析人士认为,正是在中央强调反腐败决心之后,中纪委协调各相关部门,使得2014年的境外追逃非2013年可比。
的确如此。
今年3月,中央纪委公布内部机构调整结果,其中最惹眼的是将外事局与预防腐败室整合为国际合作局。这一调整被认为是为了加大国际追逃力度。
同在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的通知》,强调建立和完善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信息数据库,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哪里,也无论逃了多长时间,检察机关都要坚持不懈地将他们缉捕归案,决不允许任何人逍遥法外。
到了5月,中纪委又召开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座谈会,参会机关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外交部等。
及至7月22日,公安部启动“猎狐2014”专项行动。
9月27日,4名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被中国警方从泰国曼谷顺利押解回国。至此,在公安部“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落网的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已达102名。
“狐狸”被抓回来了,被“狐狸”运出去的赃款能否追回来?
一个摆在眼前的例子是“海外追赃第一案”。
这起案件的主角是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
2006年至2010年,李华波与他人联手,从鄱阳县财政局基建专项资金中掏走了人民币9400万元。已经做好潜逃打算的李华波,将其中2953万余元转至新加坡。
2011年1月29日,李华波逃往新加坡。同年2月23日,国际刑警组织对李华波发布红色通报,李华波至今未归案。新加坡警方调查发现,李华波夫妇在新加坡拥有财产共计价值545万余新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没收李华波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申请。
这起在今年8月29日开庭的案件,引来各方关注的目光——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增设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后,检察机关依法申请没收潜逃境外贪官违法所得的第一起案件。
案件虽未当庭宣判,但传递出这样的信息:赃款也会被追回。
公安部“猎狐2014”行动组的办公地点位于北京市金融街一栋高层建筑里,“猎人”们一次次从这里出发,带着凌厉之势,直击“狐狸”藏身之所。
(文中办案民警、犯罪嫌疑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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