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住“陈同海漏洞”
国企高管职务消费管理细则将出
华夏时报记者 陈岩鹏 实习记者 王墁 北京报道
屡禁不止的国企高管职务消费终于亮起了红灯。
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习近平总书记两次主持会议谈及职务消费,并明确表示,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国有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
“五花八门的职务消费在国企普遍存在,甚至变成了个人的收入。”湖南社科院经济所所长肖毅敏9月10日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称。
记者梳理资料发现,从中石油广东公司“喝茅台”到中国铁建8亿元招待费事件,各种名目的职务消费层出不穷,如为领导班子成员配备公务接待消费卡、在机场设立贵宾厅、超标配备公车、奢华接待宴请等。而因职务消费腐败的也大有人在,最有名的是中石化[微博]原总经理陈同海,其职务消费一度高达每天4万元以上,甚至有人将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腐败概括为“陈同海漏洞”。
尽管过去十年间,监管部门出台不少文件规范职务消费,但历程却步履维艰。本报记者了解到,日前审议通过的《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为“职务消费”戴上了紧箍咒。据国资委[微博]官员透露,未来国资委[微博]等部门将根据《意见》,出台进一步的细化标准,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国有企业都将纳入管理范围内。
不落腰包的腐败
“一名工作人员伏案而睡,其身旁办公桌上堆积着一捆崭新的百元人民币和数十个红包,而红包下面压着一份向江苏南京六合区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干部送礼的‘清单’……”
近日,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员工胡剑兵,实名举报该公司南京项目部向南京六合区交通运输局、马鞍街道等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集体送礼,引起广泛关注。
更令人瞠目的是,这些“送礼清单”通常以“职务消费”的名义占据着一些国企的账目。
一位不愿具名的国企财务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很多送礼搞公关的费用都是通过职务消费下账的,因为纳入具体项目容易审计出来,而职务消费就比较含糊了,隐蔽性强,事后也难以核算追回。
国企高管的职务消费,本是因履行工作职责时发生的由企业承担的消费性支出,合理也合规。但现实中,一些国企高管打着职务消费旗号,在衣食住行医玩等方面享受特权,奢侈消费,频频上演“不落腰包的腐败”。
今年6月,审计署发布了中国石油、华润集团等11家中央企业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公告显示,配置公车超标、违规建高尔夫球场等职务消费占了很大份额。
“特别是公务用车和业务招待,占职务消费的大头。”肖毅敏称。数据为证:以A股252家国有背景的上市公司为例,仅2012年年报公开的招待费就达65.25亿元;山东省32户省属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总额中,近一半为公务用车费用;华润集团70家下属企业超标购车90辆,最高单价超过200万元。
近期纪检监督部门和媒体公布的案例还有,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投资3亿元建设高尔夫球场“秦岭壹号”供企业自用及经营,被国家土地督察责令限期整改;中粮集团公款支付打高尔夫球费用,被中纪委通报……
肖毅敏表示,多年来,打着“职务消费”名义假公肥私的行为屡见不鲜、屡禁不止,特别是一些国企高管的职务消费腐败刺激着公众的神经。
制度设计漏洞
对于职务消费存在的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并没有袖手旁观。国资委副主任徐福顺日前表示,多年来,国资委、财政部等部门积极推进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一定进展。
事实上,早在2009年,中央就颁发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在此基础上,财政部出台了《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对公款装修、公务用车等12种行为做出禁止性规定。国资委也出台了《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规定》。
但在徐福顺看来,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清晰的界定,仍有一些企业存在职务消费制度不健全,业务招待铺张浪费等情况。
“职务消费本身就是模棱两可的事情,哪些开支应纳入职务消费,哪些不该纳入,即使出台文件也很难说清楚,更别说消费多少了。”上述国企财务人士坦言。
按照相关规定,国企财务应该公开,但现实中,很多国企“晒账本”语焉不详,甚至明目张胆地“隐藏”敏感消费事项,职务消费更是“禁地”。
“管理机构从未公布过国企职务消费的账单,绝大多数国企也不公布这项刺眼数据,即使上市国企发布的财报上,职务消费依然说不清、道不明。”一位不愿具名的国资委人士称。
记者注意到,中国铁建在2012年财报中被曝出超过8亿元招待费,事后8人受处分。此后两年的财报中,包括中国铁建等近四成央企隐去了这一数据,有些干脆将招待费“归零”,相对应的是,打着“其他管理费”名目的开支却明显增长。
前述国资委人士认为,由于缺乏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国企领导人难以真正成为对企业负责、受所有人有效监控的职业经理人,目前还是“一把手”说了算、董事会靠边站的状况。
正因为如此,尽管近年来相关部门出台不少文件规范职务消费,但职务消费规范化历程却步履维艰。
“一方面是政策不断收紧,另一方面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花样翻新,以考察名义变相旅游、天价装修、超标公务用车等屡禁不止,看来以后只有取消职务消费一条路了。”上述国资委人士称。
监管新规严打
根除职务消费腐败,唯有取消职务消费。日前审议通过的《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为“职务消费”亮起了红灯。
“《意见》首度将央企负责人履职过程中的必要花费,统一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两大项,‘职务消费’提法将被取消,管理更趋于规范化。”徐福顺说。
《意见》界定了国企领导人履职过程中必要的支出,履职待遇就是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必要的业务培训;还要发生一些费用,并把它规范为业务支出,共四项:国内的差旅费、临时出国出境的费用、招待费用和通讯费。除了国家规定的这些,国企领导人不能有其他的公款职务消费。
与此前的规定相比,《意见》可操作性更强。徐福顺分析称,《意见》对各项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设置合理上限标准和禁止性规定,强化了制度的约束力,可以有效防止奢侈浪费。
“根据职务级别来确定出差入住什么级别的宾馆和用餐的标准,而以前出台的规定在措词上则更模糊一些。”上海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李凌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
据徐福顺透露,《意见》将能量化的标准都量化了,比如用车、办公室面积等都有规定。另外,培训的问题,也有明确规定,如果是为了生产经营必要的培训,应该有,但是如果是用公款给自己搞个学历,这个钱就必须自己出。
此外,《意见》还明确对“企业用公款为负责人办理的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会员、高尔夫等各种消费卡”、“企业按照职务为企业负责人个人设置定额的消费”等内容设置禁令,这些将成为不可逾越的政策红线。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徐福顺认为,“有力的监管将成为政策落实过程中最需关注的问题”。
《意见》在监督体系方面也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监管的主体责任。一方面是外部监督,国家机关部委必须对所属的企业做出监督管理,监事会主席带队进行外部监督,审计监督;再加上内部监督,两方面要形成合力。
在李凌看来,最好的监督机制并不只靠加大监督力度,还要形成一个信息披露机制,“在这个机制下,如果消费不符合规范,一旦被披露出来,相应的国企高管职位可能不保,或者受到相关部门的制裁,那么国企高管在消费时就会心有余悸。”
研究表明,在2008年金融危机前后,全国三公经费一共有9000亿元之多。这个数据统计出来后,很多中央部委被要求公开它们的三公经费,每年的预算是多少和决算是多少,要公布具体的数字。在这个信息披露机制出来之后,全国三公经费额度的增长开始放缓,有一些部委的三公经费也慢慢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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