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昕竹其人:曾参与起草反垄断法 批评电信反垄断案

2014年08月14日 17:42  人民网  收藏本文     

  人民网北京8月14日电 (记者盛卉 实习生谭洁羽)8月12日,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昕竹因违反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工作纪律被解聘。作为反垄断专家咨询组2011年成立以来的首个解聘成员,张昕竹立即成为了舆论的焦点。

  关于解聘的原因,张昕竹自称是“帮外企说话了”,另一种说法却认为,在美国高通[微博]公司接受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调查期间,张昕竹接受高通公司提供的巨额资金,并为其代言。这一说法被张昕竹指为“扯淡”。事件的真相,一时间成为了“罗生门”。

  事件:高通反垄断调查中,反垄断专家组成员被炒

  事件起源于8月12日一则中新网的短消息:“记者今天获悉,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昕竹,因违反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工作纪律被解聘,不再担任国务院反垄断专家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

  消息一出,关于解聘的原因,各界猜测纷纷。有媒体报道,在美国高通公司接受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调查期间,张昕竹接受高通公司提供的600万元资金,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身份,被高通聘用,并为其编写了一份厚达几百页的报告。这份报告,题为《关于高通许可定价的经济学证据——全球经济学集团白皮书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查高通案件提交的相关报告》,张昕竹为第二作者。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向中新网记者证实,该份报告是高通公司总裁第二次到发改委与反垄断局沟通时递交的。报道称,据了解,高通公司提交报告当日特意提醒发改委反垄断局,国务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专家张昕竹是该份报告作者之一。

  2013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证实,该机构已正式对高通公司涉嫌垄断展开立案调查。随后高通负责人曾三次到中国就此事与发改委沟通。前述知情人士表示,高通希望通过这份以官方专家组成员名义背书的报告,证明中方调查机构自相矛盾。

  媒体就解职之事电话采访了张昕竹,据他回应,其被解聘是因为帮外企说话了,“就好比我给死刑犯做了辩护,任何一个案子都有正方和反方,不能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吧。”关于其收取高通600万一事,张昕竹直斥“扯淡”。

  13日的央视新闻发出消息,张昕竹之所以被解聘,是因为其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的身份受聘于正在接受国家发改委调查的高通公司,收取高额报酬,为其出具所谓的“未垄断”的经济学证据,违反了工作组工作纪律。

  13日,张昕竹在接受财新网记者采访时辩称,他确实曾为高通公司提供咨询,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也曾经就此事要求他写检查,但他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违反工作规定。“有人从联通和电信反垄断的事就对我有意见,后来就告到国务院,说我违反规定,要求解聘我。”他解释道,“我当时担任专家咨询组成员时,并没有这样的要求说不能给企业做咨询。发改委对高通发起反垄断调查时,相关机构并未来征询我的意见,我认为这没有利益冲突。”

  据有关部门相关人士回应,《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工作规则》第三章工作纪律中第十三条规定的第三项明确指出:维护专家咨询组的声誉,不得从事与履行专家咨询组职责利益冲突的活动;未经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同意,不得以专家咨询组成员身份从事与履行专家咨询组职责无关的活动。“对违反工作守则的专家咨询组成员,明确将予以通报批评、告诫乃至解聘,这点,张昕竹事先也是了解的。”上述人士强调。

  至于高通方面,高通(中国)公司高级公关经理齐飞在接受人民网[微博]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此事的所有问题都不作回应。齐飞说,高通公司也是当天看到媒体报道才知道此事,也接到不少记者电话,但目前对媒体和公众的统一回应就是“没有回应”,并且只能透露这些。

  张昕竹曾参与起草《反垄断法》

  据了解,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由21名专家组成,组长为原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副组长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专家组成员包括来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微博]和中国社科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2011年,张昕竹作为社科院研究员,成为了其中的一员。

  张昕竹此前一直作为电信行业研究专家和反垄断专家为人所知,曾深度参与中国《反垄断法》以及商务部《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和《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的起草工作。

  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网站中,张昕竹的个人资料显示,张昕竹于1997年毕业于法国图鲁兹第I大学,获经济学博士,曾获2003年国家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2002年世界银行[微博]行长奖。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江西财经大学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负责人、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学专业外聘博士生导师、北京邮电大学[微博]特聘教授。先后受聘为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据了解,2003年2月,信息产业部决定对网间结算费用进行成本测算。项目由中外双方共同负责,中方负责人就是张昕竹,对应的外方负责人是有“电信成本”设计大师之称的麻省理工学院经济系的杰瑞?豪斯曼教授。在张昕竹带领的小组研究成本时,运营商、学术界也掀起了测算互联互通成本的风潮。张昕竹在综合权衡之后,采取了国际通行的经济成本模式,即以长期增量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公共成本分摊。这种方法遭到了学者的反对,认为其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只考虑到了效率,没有考虑到公平。而在各方的压力下,张昕竹的方案搁浅,最终未被采用。

  2011年11月11日,张昕竹曾在《东方早报》上公开发表署名文章《电信反垄断案反思:产权改革还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对于当时的电信反垄断案发表了评论。在文章中,他对于发改委反垄断局在央视上公开宣布对于中国电信[微博]中国联通反垄断调查的行为表示不满,认为有绑架舆论之嫌。张昕竹自称,这篇三年前的文章时此次事件的导火索。然而,三年前的这次对外公开表达不同意见正说明,张昕竹的“违反工作纪律”,可能不只是因为在专家咨询组内部表达不同意见所致。

  2014年5月,张昕竹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主办的国家级专业学术刊物《中国物价》上发表了题为《反垄断法规制不公平定价的国际经验与启示》一文,张昕竹是此文的第三作者。文章旨在说明,几乎所有司法辖区的相关法律条款都只在特殊情况下才会考虑认定不公平定价,并很少用于创新密集型的行业。文章指出,其他的国家和司法系统使用特殊的反垄断政策,并不意味着中国也得按照同样的模式来做。中国法院和政府应该考虑中国的特殊情况和经济特点,并考虑反垄断政策在促进经济转型方面应担当的角色。

  背景:高通是全球移动芯片巨头,因专利授权定价问题频遭反垄断调查

  高通(Qualcomm)公司是一个位于美国加州圣迭戈的无线电通信技术研发公司。高通公司在CDMA技术的基础上开发了一个数字蜂窝通信技术,曾开发和销售CDMA手机和CDMA基站设备。目前是全球二十大半导体厂商之一。作为一项新兴技术,CDMA CDMA2000正迅速风靡全球并已占据20%的无线市场。截止2012年,全球CDMA2000用户已超过2.56亿,遍布70个国家的156家运营商已经商用3G CDMA业务。1994年至今,高通公司已向全球包括中国在内的众多制造商提供了累计超过75亿多枚芯片。

  作为全球最大的芯片厂商,高通在3G和4G领域拥有1400多项手机专利,在知识产权方面处于强势地位,按照《反垄断法》规定,高通属于“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近年来,高通在全球第二大智能手机市场的中国挣得盆满钵满,在它2013年248.7亿美元的总营收中,有49%来自中国市场。

  据《IT时代周刊》报道,高通公司雇用了大批的知识产权律师专门为公司申请专利,依仗强大的科研优势和一环套一环的知识产权条款,向使用专利的人收钱,修筑高高的知识产权围墙。3G时代,高通发动起庞大的律师军团频频对欧洲的和中国发起知识产权利益诉求,律师函如雪花乱飞。

  而高通,也因为专利授权定价问题遭遇各国的反垄断调查。2005年10月,诺基亚[微博]、爱立信[微博]等6家公司联合向欧盟提起28项申诉,指控高通利用持有的CDMA技术专利限制竞争对手发展,违反了欧盟《反垄断法》。经过四年的调查,这桩官司最终因为各家厂商的和解而终止。

  在韩国,高通在也曾遭到长达三年的反垄断调查,最终于2009年结束。韩国官方认为“高通对客户实行差别性对待,对其中一些客户收费较高”,为此,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向高通开出约2亿美元的罚单。

  对于此次中国政府的发难,有律师表示,如果反垄断调查结果成立,在处罚方面高通可能面临营业额1%-10%的罚金。数据显示,高通2013年的总营收为248.7亿美元,其中49%的营收来自于中国,达123亿美元,而届时高通面临处罚的金额可能高达12亿美元(约合72亿元人民币)。

  《IT时代周刊》称,对于高通此次的“遭遇”,有观点认为是其“政府关系”没做好。但其实,有国内芯片厂商高管表示,高通一直非常注重经营政府关系,之前还到处挖相关的人才,并且有专门的团队和经费。该人士认为,这次事件已经“超出了政府关系可以扭转的层面”,是高通在韩国、日本、美国等多地所遭遇的一波反垄断调查高潮所致。

  还有知情人士透露,有关张昕竹的消息这个时候释放,表明高通案进入尾声,即将进入收网阶段。因此,这事应该不会对高通垄断案产生什么影响,而是意味着高通垄断案调查已经结束了。

  舆论:各方议论纷纷,指张违反“回避原则”,也有观点认为应当允许其自辩

  就张昕竹此次事件,舆论哗然。

  学者杨国英针对此事撰文指出,张昕竹所称“没有向我征询意见”,并不代表作为反垄断专家咨询组成员没有主动沟通的义务,更不代表张昕竹可以一边担任反垄断专家咨询组成员,一边又为反垄断调查对象高通提供咨询服务。张昕竹为高通公司提供咨询服务,缺乏起码的“回避原则”。这不仅说明张昕竹个人的道德操守可能存在问题,而且也间接表明我国除“政商旋转门”之外,还普遍存在“产学旋转门”的乱象。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运生律师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张昕竹此前受聘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只是作为专家组成员,并没有统一法律法规界定被政府部门聘请的专家的法律责任,所以张昕竹的行为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另一方面,岳云生指出,美国高通公司作为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组成部门发改委的调查对象,理论上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是存在利益冲突的。张昕竹在受聘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同时为高通公司出具调查报告,明显违反了基本的回避原则,“是很不合适的。”

  有国家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一名不愿透露身份的专家向记者表示,应该给张昕竹一个自辩的机会。目前专家组内部人对事实的细节都不知晓,无法客观判断张是否违反规定。他强调,对张昕竹的这一指控涉及一位知名经济学家的名誉及学术生命,商务部反垄断局对此事应该公开表态和做出解释,同时也希望能给张昕竹自辩机会,陈述清楚他跟高通公司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与竞争法中心研究员、清华大学竞争法与产业促进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刘旭曾撰文称,“和欧美反垄断法实践往往招致旷日持久的公开辩论,以至于学派林立、理论创新层出不穷的繁荣景象不同,每每有媒体披露反垄断执法、诉讼中的大案要案,都会有至少一名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以及若干知名反垄断法学者,在第一时间接受媒体采访,为相关执法、司法实践背书、点赞。”

文章关键词: 张昕竹反垄断法电信反垄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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