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省份上半年城镇居民收入排行 上海最高(表)

2014年08月08日 09:11  中国新闻网  收藏本文     
中国30省份2014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中国30省份2014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中新网北京8月8日电(记者 李金磊)中国各地2014年上半年居民收入数据近期陆续揭晓,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7日,除黑龙江外,全国30个省(区、市)已公布了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其中,上海以24312元排名榜首,新疆增幅全国最高。

  上海排名第一 7省份超全国平均水平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59元,同比名义增长9.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

  根据目前30个省(区、市)公布的数据,中新网记者统计发现,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广东、天津、福建这7个地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其中,上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达到了24312元;北京排第二,为21635元;浙江位列第三,为20937元,这三地也是全国仅有的三个收入突破2万元大关的地区。

  目前,甘肃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在末位,仅为10260元;西藏排倒数第二,为10386元;青海倒数第三,为10479元。从地区分布来看,排在前三位的省份均位于东部地区,而排在后三位的省份均位于西部地区,一定程度表明东西部收入差距依然比较明显。

  新疆增幅最高 16省份增幅超全国水平

  从收入增幅来看,新疆、青海、贵州、江西、甘肃、湖北、吉林、广西、湖南、安徽、陕西、福建、辽宁、内蒙古、四川、河南这16个省份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超过了全国水平。重庆则与全国水平持平。

  其中,新疆增幅最高,达到了11.5%,其次是青海,为11%,贵州和江西两省增幅同为10.1%,并列增幅第三位。宁夏增幅最低,仅为8.1%。

  分地区来看,中西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普遍超过了东部地区。在增幅前十名中,中西部地区省份占了绝大多数;而在增幅后十位中,东部地区省份占了6个席位,其中,上海、北京、浙江和江苏的增幅均未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完)

文章关键词: 居民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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