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贿赂放任违建
海口美兰:一城管中队长被判二年
李轩甫 吴淑骁
本报讯(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吴淑骁)近日,经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美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新埠中队原队长王善任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扣押在案的涉案赃款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2年7月开始,王善任担任海口市美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新埠中队队长,主要负责美兰区新埠岛夜市大排档、市容市貌、违章建筑等的查处工作。同年8月,王善任发现新埠岛新埠市场对面有一个正在建设的违建仓库,随即责令停工并要求拆除仓库。该仓库业主黄某打电话约王善任到工地,送给王善任1万元,请求给予关照。王善任当场收下。后来,该仓库建成使用。
2012年9月,王善任带领城管队员巡查新埠岛横沟路时,发现陈某正在违规建设仓库,遂带领城管队员上前制止,并采取暂扣施工工具等执法措施。两天后,王善任再次带队到陈某的违建仓库工地制止违建,陈某送给王善任5000元,王善任当场收下。后来,该仓库建成使用。此后,王善任多次在新埠岛收受他人钱财,截至案发共受贿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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