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楼市限降令遭质疑:房价疯涨的时候在干吗

2014年05月28日 04:34  中国青年报  收藏本文     

  宋广辉

  近日,南方某市物价、房管部门联合出台规定,凡是房企降价超过备案价格15%的,将无法进行网签,需要重新报备价格。此举被市场解读为“限降令”。

  这个政策的出台,实在让人感到奇怪——房价疯涨的时候,老百姓叫苦连天,他们怎么不努力限涨?

  中国房地产的价格,已经远非普通工薪阶层所能承受。高房价是代表还是损害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言自明。就以那个出台“限降令”的城市为例,据媒体披露,80平方米的房子,要攒足30%的首付,工薪阶层不吃不喝,根据当地的工资水平,需要9年——此后还不知道做多少年房奴,才能还清房贷。

  房价高涨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成本太高,以至于有的地方“面粉”价格比“面包”都贵。“土地财政”很可怕,一些为政者竭泽而渔,不考虑地价成本上升过高对传统实体经济造成怎样的冲击,不考虑广大群众,反正三五年后换地方做官。物价部门和房管部门应该践行好群众路线,偏偏就是这两个部门出台了“限降令”这样的政策!

  房价一路高涨,市场经济规律的惩罚早晚会来。房价下降,既有利于降低刚需一族的购房门槛和成本,也有利于房地产商消化库存,回笼资金,否则钱都在钢筋水泥里变成死钱,银行的相关贷款也变成死账呆账,加剧金融风险。楼市降价本身就是促销手段,释放一点成交量就能避免更大的危机,可是,偏偏这时出了新政。

  中国明明是要走市场经济道路,“看得见的手”却常常干涉“看不见的手”。“限降令”的出台,不是考虑市场经济的概念,说到底只考虑利益——经常以人民大众利益的名义,保护某些利益集团的利益。照其逻辑,中国股市2008年开始大跌,一路从6124点跌到2000点以下,熊市连续6年,股民损失惨重,也没见谁出来限制股票降价,证监会[微博]是不是应该向出台上述新政的某市好好学习学习,将来更好地服务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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