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城房价收入比排行北京高居榜首:超合理值3.2倍

2014年05月26日 18:11  证券时报网  收藏本文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5月26日讯

  35城房价收入比排行今日出炉,北京高居榜首,超出合理值3.2倍。

  5月26日,据中新网消息,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26日发布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排行榜。在剔除可售型保障性住房后,2013年中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均值为10.2,其中北京、上海、深圳、福州4个城市遥遥领先,北京高达19.1位居榜首。

  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通过不同年份的房价收入比,可以看出一个城市居民购买住宅的支付能力是提高还是下降。一般而言,国际上合理的房价收入比的取值范围为4-6(新浪财经注:北京19.1超合理范围最大值3.2倍),若计算出的房价收入比高于这一范围,则认为其房价偏高,房地产可能存在泡沫。

  易居此次的报告指出,中国的房价收入比数据不如欧美国家准确,而且中国对商品住宅的统计口径与欧美国家也不同,可比性并不大。报告认为,中国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7属合理区间。

  易居报告认为,整体上看,35个大中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有以下三个态势:

  一是,呈现出东、中、西梯度递减的态势,且相差幅度较大;

  二是,一线城市明显高于二线城市,深圳、北京、上海、广州的房价收入比分列第一、二、四、六位(包含保障性住房);

  三是,经济发达城市高于经济欠发达城市。

  与2012年相比,报告指出,2013年有18个城市房价收入比出现下降,其中福州和呼和浩特降幅较大,主要源于商品住宅销售均价的下跌。其余17个城市多数是因为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快于房价涨幅。如果计入保障性住房,2013年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均值为8.5,有13个城市房价收入比高于该均值。

  据预计,由于2014年以来楼市降温明显,全国商品住宅成交均价难以出现明显增长,预计今年房价涨幅将低于城镇人均收入增幅、全国房价收入比将总体上出现下降。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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