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被问及地方债问题脸色瞬变 没聊完匆匆离开

2014年03月12日 01:45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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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长慎谈地方债

  有些地市级主政官员一被问及地方债务的问题,往往脸色瞬变,甚至有的没聊完就匆匆离开

  张静

  一说起地方政府性债务这个话题,坐在《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对面的东北某地级市市长扶了扶眼镜,身体靠了靠沙发,缓缓回答:“地方债务风险,总体是可控的。”

  这与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口径一致,也是本报记者两会期间听到的地方官员对于地方债务最“统一”的回答。

  有时,要获取“风险可控”这几个词都是奢望。有些地市级主政官员一被问及地方债务的问题,往往脸色瞬变,甚至有的没聊完就匆匆离开。于是,“地方债”成为快速终止一场官员访问的最热关键词之一。

  地方官员慎谈地方债,背后并非都是债务规模使然。他们同样在吐槽如何找到“适度举债”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平衡点,亦对“中央要不要兜底”产生了困惑。

  从本报记者两会期间采访的部委官员和专家学者的表态来看,在确保风险防控的前提下,拓展地方政府“开源”渠道的呼声越来越高。

  本报记者获取的一份权威文件显示,目前,正在研究“赋予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融资权限”以及“制定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改革方案”,推动部分地方开展改革试点。

  “堵后门开前门”

  去年审计署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政府性债务接近20.7万亿元,尽管“总体风险可控”,但仍指出存在局部风险,而这其中,市县级政府成为了债务规模最为庞大的集体(近10.9万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务中市级超过4.8万亿元、县级近4万亿元)。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称,要客观评价地方债务,地方借债资金对于促进发展、支持民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弊病也不可回避,不透明带来了风险不可控制。

  地方官员也在尝试着走好举债和发展之间的平衡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懂举债是不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西南某市的市长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称,规范地方债需要有较大力度的政策调整。

  “如果过度举债,影响发展,这就需要有个尺度。地方政府现在是两难,要么不发展,要么就是过度举债,这其中找平衡是很难的。”这名市长说。

  对于他的疑惑,无论是央行还是财政部都给出了决策方向。

  财政部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2014年财政预算报告中,明确提出了今年监管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多项举措。预算案中明确提到,将允许地方政府在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中发行专项市政债券融资。

  上周,财政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戴柏华也提到四项严控地方债务风险的工作,包括严控债务规模,管住新增债务,同时研究赋予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融资权限,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外界寄望上述政府突破的背景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地方政府适度、阳光化发债有助于摸清家底。

  根据目前现行的《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预算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建初表示,按照这个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至少不能公开发行政府债券,如果要举债,应该由国务院同意,由财政部代发。

  黄建初说,地方已经积累了庞大的债务,蕴藏着相当的风险。从现在的情况看,国务院能够控制的也只是地方政府公开发行债券这一点,但地方政府明修栈道,暗度陈仓,通过城投公司等融资平台,以企业债的形式举借了巨额的债务,去年经过漫长努力,也才仅仅摸清了地方债的大致底数。

  黄建初说,与其现在这样仍然坚持《预算法》规定,禁止地方举债,倒不如对《预算法》进行修改,适当允许地方政府借债或发行债券,以发展地方公共事业。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参加政协小组讨论时称,“地方直接举债”应当逐步取代上级代发。他认为,应做到谁主债谁去发,因为“代发”的方式会弱化市场约束机制。

  地方债务月报、季报、年报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取的上述权威文件显示,中央财政已经建立了政府性债务统计报告制度。从2011年3月开始,财政部在全国推广使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建立了地方政府性债务月报、季报和年报制度,以全面动态地掌握情况。2013年5月,财政部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和债权进行了对账,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2013年初,财政部对债务率比较高的地区进行了风险提示,要求有关地区制定化解债务风险工作方案,严控新增债务,加大偿债力度。

  上述东北某地级市市长称,中央应该加强对地方债务宏观调控、宏观统筹和宏观管理。一是政策的制定上,政府在地方债务举债上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允许地方政府在哪些方面可以举债。第二,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额度,应该有一个总量控制,不能无限举债。第三是各金融机构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机构来管理金融机构的地方债务。

  本报记者获取的上述权威文件对此也给出了答案,文件明确了加强地方债管理的“堵后门开前门”原则,即加强管理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探索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地方官员之于地方债的纠结时有流露,他们一方面渴望获得更多发债的权限,一方面又在担忧风险兜底的问题。

  “现有债务整体安全,但是简单靠地方政府偿还债务也很费劲,中央应该统筹安排债务如何偿还。”上述东北某地级市市长说,毕竟地方政府借了这么多钱也对中央做了很大的贡献。

  在地方政府存量的债务中,不乏有承接上级任务而带来的债务,缺乏硬约束的地方财政,中央是否要兜底?全国性信用再评级公司中债资信在一份去年下半年发布的《中国地方政府主体信用评级方法》中称,地方政府出现债务危机时,上级政府会对下级政府进行救助,但中央或上级政府不会对所有地方政府或下级政府的所有债务进行“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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