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副部长称重点解决工资结构等4个问题
早报记者 俞立严
全国政协委员、人社部副部长何宪6日表示,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还处在研究阶段。改革应当重点研究解决工资结构、地区差距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将“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何宪是在参加完小组讨论会后作上述表述的。
何宪指出,一是要解决工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使得基本工资占主体,优化工资结构。二是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形成合理的地区之间工资关系,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三是工资分配上要注意向基层倾斜,稳定基层工作的干部队伍。四是处理好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保险的关系,做好这方面的衔接。
针对大家对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不同看法,何宪指出,还将尽快研究、建立公务员与企业同类人员工资的调查比较制度。
此前,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何香久建议“给基层公务员逐步涨工资”,引起各方关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驻美国大使崔天凯也对媒体表示,外交部的基层公务员工资不高,在北京靠工资既买不起房也租不起房。
一些代表委员指出,目前公务人员“招考热”与公务人员的待遇失落感是一种“围城”心态,而给他们“涨工资”反对声大也与机关事业单位收入长期不透明有关。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上海市副主委陈振楼昨天表示,他会提交“关于深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建议”,他提出要尽快推出公务员工资收入分配改革新方案,积极探索运用若干种职业的工资作为参照计算和确定公务员工资。
陈振楼称,我国公务员工资水平不高,但实际收入不低,结构不合理,大部分公务员收入来自津补贴,导致《公务员法》等一系列规范公务员工资的法律法规无法对公务员收入形成有效的约束,也无法对公务员队伍提供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
陈振楼建议,以“三公”经费改革为契机,通过引入自我激励和市场激励的原则,使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和增加公务员收入互为手段与目标,实现两者的联动和相互激励。在承认公务员劳动是一种复杂劳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运用若干种职业的工资作为参照计算和确定公务员工资。通过工资改革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行政效率,形成对公务员的正向激励。
此前,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在县以下机关,将全面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解决基层公务员待遇偏低、晋升空间有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