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底前全面实行阶梯水价:第三级水价涨至三倍

2014年01月03日 13:59  新华网 

  新华网消息 据“央视财经”官方微博消息,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指导意见,要求明年底前设市城市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各地要设不少于三级阶梯水量,第一、二级水量分别按覆盖80%、95%居民家庭用户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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