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长力挺新农村建设 城镇化不能消灭农村

2013年12月24日 02:21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孙春芳 北京报道

  农村工作会议召开期间,12月22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借助于新华社的平台,再次发出“城镇化建设不是消灭农村”的呼吁,力挺新农村建设。

  韩在上述访谈中称,城乡规划要统筹考虑,城镇化要带动新农村建设,而不能取代新农村建设,搞所谓“去农村化”。城乡一体化不是城乡同样化,新农村应该是升级版的农村,而不应该是缩小版的城市。城镇和农村要和谐一体,各具特色,相互辉映,不能有巨大反差,也不能没有区别,否则就会城镇不像城镇,农村不像农村。一些地方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的某些“去农村化”的做法,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也是不符合城乡统筹发展原则和大国现代化规律的。

  在如何建设新农村这个问题上,韩给出的答案很现实和具体:要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改善水、电、路、气、房,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搞好居住环境的绿化与美化。要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根据农村人口的变化,本着方便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合理调整村庄布局。要为农民设计房子。

  事实上,这不是韩长赋第一次谈新农村建设。

  在12月19日出街的财经杂志上,韩长赋专门撰文阐述城镇化建设和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问题,其中专门用了一个章节讲到新农村建设。

  而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韩长赋在中宣部等举办的报告会上做《实现中国梦,基础在“三农”》的专题报告,报告中浓墨重彩地提到新农村建设,韩长赋甚至用“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等古诗来描述农村的美好意境。

  国研中心一位消息人士称,韩长赋在上述多个场合提到新农村建设,释放出的信号十分明显,那就是未来城镇化建设不会断然舍弃此前的新农村建设战略,不会搞大拆大建,也不会盲目地扩大新增建设用地,不会不顾后果地搞撤村并居。

  社科院农发所研究员党国英表示,未来城镇化建设应该走的是集约化道路,即城镇化所需的土地尽量通过盘活存量用地来解决,通过增加工业用地成本、提高用地效率,尽量不增加新的建设用地。同时,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更多地考虑农民的利益,让农民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受益而不是让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失和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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