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刚刚落幕,针对广受关注的户籍制度改革问题,公安部副部长黄明17日表示,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聚焦农转人口市民化“两条腿”
此前,户籍制度改革的路线图已经公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至此,“横轴”和“纵轴”——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时间和空间坐标更为明晰,下一步的关键就在于如何有效、有序推进。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一项重大任务。”黄明解读指出,“主要任务是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16日谈到新型城镇化近期工作重点时也表示,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就是按照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不难发现,两部委负责人的表述均强调了两点——“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多位专家及受访群众认为,这两者恰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 “两条腿”,必须协调统一、同步推进。
提供公平有序阶梯式政策通道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认为,户籍制度本身很好改,关键是户籍背后依附的那些制度、服务、权利不一样,加大了改革的难度。
当前呈现两种不同的人口迁移趋向——一方面,中小城市户口含金量不高,农业转移人口不愿意放弃原有农村户口。另一方面,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面对大量涌入的外来人口,已经不堪重负,交通拥堵、环境污染、教育医疗资源紧张等“病症”日益显现。严格控制这类城市落户条件,是无奈而现实的选择。
黄明指出,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积极稳妥、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对于农业转移人口这一群体来说,既要解决好其中暂不具备落户条件或者不愿落户城镇人口的教育、就业、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问题,也要为他们公平有序落户提供阶梯式政策通道。
事实上,一些省市已经出台改革方案,开始这方面的有益探索。
例如,云南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过程中,一段时间内给予进城落户农民“城乡兼有”的特殊身份待遇,盖上“城乡两床被子”,让农民既能享受农村惠民政策,又能平等共享城市的公共服务。
又如,上海今年开始实行居住证积分制度,对在上海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的持证人进行积分,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对紧缺急需专业、特定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表彰奖励等实行额外加分,将劳动者对城市的贡献通过相应的分数回报予以体现。
改革已在路上。一个普遍共识是,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在新型城镇化的顶层设计之下,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与有关领域改革统筹配套、协同推进,涉及面之广、人员之多、力度之大均前所未有,其核心正是实现“人的城镇化”。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