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研中心专家称农地入市可解中国十年用地需求

2013年12月01日 15:12  一财网 

  国研中心副主任张军: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可解决中国十年用地需求

  “如果农村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能够平等入市,并转向更高效益的用途,这部分建设用地可以为中国提供大约差不多十年的用地需求。”11月30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军扩在出席大河财富(中国)论坛时说,未来10年,如果按照中央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能够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平等入市,将不仅有助于缓解目前国内的城市化建设用地紧张局面,更能在改变目前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模式、增加农民集体、农民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张军扩说,他所在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曾专门就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存量数据进行过调研,结果表明,目前国内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存量,大概相当于我们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差不多10倍。这就意味着什么?张军扩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按照目前中国的城市化的用地需求,这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存量,可以为城市化提供差不多十年的用地需求。

  张军扩告诉记者,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门用一个部分讲述了如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足见中央对这一问题的重视。而对于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而言,涉及的政策主要可以归纳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建立统一的城乡要素市场和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第二类是关于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均衡配置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而决定中,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改革举措和农民宅基地、农民住房财产权的改革举措,不仅有助于增加农民的财产收入,还将会极大的增加中国的建设用地的可用规模。

  国土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也针对对于市场关心的、《决定》中有关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实行同等入市、同价同权的内容表示,同权同价意味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享有与国有建设用地相同的权能,在一级市场中可以出让、租赁、入股,在二级市场中可以租赁、转让、抵押等,为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提供了具体明确的政策依据。

  中国科协副主席陈章良在今年11月28日的一个论坛上说,当前,我国承包权耕地12.77亿亩,集体建设用地2.5亿亩,共15亿亩农用地。这15亿亩土地可以刺激中国经济百万亿人民币市场。

  不过,陈章良还同时指出,在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平等入市的同时,还应避免进城进城后农民因缺少谋生手段,难以在城里生活,避免在城市出现贫民窟。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也提醒说,应避免土地流转成为少数人的“盛宴”。农村土地入市增值收益不能都给失地农民,必须要覆盖政府、土地开发商、大部分市民、失地农民、远离城市农民五个群体的利益才可以确保农村土地流转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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