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1月26日电(记者 岳德亮)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26日傍晚通过其门户网站发布《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做出调整。
《通知》调整了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重申,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继续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根据《通知》,自12月6日起,借款人通过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系统完成网上签约所购住房,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照新规定的比例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表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地方法人银行、外资银行等在内的各商业银行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都应严格执行调整后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