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政府定价项目接受社会监督
调价要充分考虑群众承受力
●95%以上消费品、97%以上生产资料已市场定价
●国家层面直接核准企业投资的规模量、投资量有望减少60%
本报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朱剑红)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2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吹风会上表示,按照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国家发改委作为国务院承担宏观调控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能部门,要率先转变职能,重点下放投资项目审批的权限,同时缩小政府定价的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定价的作用。
连维良表示,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国家发改委在已经取消和下放了44项基础上,正在进一步清理,根据成熟的程度逐步推出一些再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此外,正在研究修订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将进一步调整政府投资的方向,缩小在国家层面审批投资项目的范围,按照这个方案,在国家层面直接核准企业投资的规模量、投资量可以减少60%。
“对于继续保留的审批事项,则要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连维良介绍,原有的一些审批程序会大大简化,尤其是要取消一些前置性审批,并将一些串联审批变为并联审批,发改委现在正按照要求进行内部项目审批机制的再造。
在回答记者提出的价格改革问题时,连维良表示,目前,有95%以上的消费品、97%以上的生产资料已经实现了市场定价。现在需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进一步完善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除了重要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实行政府定价外,其他的价格都要逐步、有序地放开。对继续由政府定价的项目,要完善公开透明的定价规则和定价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并在价格调整的过程中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
关于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的价格改革,连维良表示,重要的是把握好三点:第一,积极推进,同时要稳妥推进。要把价格改革与相应行业的管理体制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要统筹协调推进;第二,要区分居民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两个部分,对居民基本需求部分要通过阶梯价格机制来保民生、促公平;对非基本需求部分主要是反映供求关系;第三,要区分增量部分和存量部分。因为现在资源性产品价格,有些政府定价与市场价格差距比较大,如果改革一步到位,可能有一个承受能力的问题。所以,在改革的过程中对于存量部分,可能要分步到位,但对于增量部分要争取一步到位。连维良介绍,这些方面的改革会成熟一个推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