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影响】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决定出台 受益股全解析
追逐中国梦的12座桥三中全会《决定》财经部分内容解读
理财周报记者 田小蕾 袁盼峰 郑鹏远/北京报道
11月12日发布的三中全会公告,因缺乏实质性内容让市场有些失望。3天后的15日,A股大涨,当日19时许,《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与之前的5000字的公报相比,《决定》详细了很多。
《决定》全文约2万字,涵盖15个领域,提出60个具体任务,核心则是标题中的“全面深化改革”。
与之前几届三中全会的主题多为某一方面的改革不同,此次《决定》的内容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建六个方面。三中全会公报发布后,市场对很多领域的改革猜想也有了初步的答案。
理财周报全程参与了大部分卖方的电话会议,并紧急整理出《决定》中与经济有关的部分,并附以市场各方对相关内容的解读,重点在环保、人口、养老与社会保障、医疗改革、金融改革、土地改革等内容。
土地改革——《决定》原文:
(11)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保障。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点评:
新一届政府将批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参与流转,这直接意味着农村宅基地上市、小产权房合法化。
国泰君安房地产行业王牌分析师孙建平、李品科测算,假设农村建设用地中的8%可流转,可增加233万公顷建设用地,使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增加60%,满足未来6年城市建设需求;以农村、乡镇人均用地面积与城市人均用地面积差额的50%计算,可节约368万公顷建设用地,占现在城市建设用地的94%,满足未来9年需求。
但中信建投首席房地产分析师苏雪晶认为:“这不可能”。“这可能是一个大方向,五年、十年的工作。”苏雪晶解释说:“首先要进行土地确权,这是今年的工作要点,现在还没有完成。所以很多人预期今年能有大动作,是不现实的。”
此外,他表示农村集体用地流转难度远大于耕地流转。不但推进难度大,而且对于房地产行业整体难以产生影响。
银河证券赵强则认为土地流转意义重大。赵强对理财周报记者表示,“土地转让有可能打破政府垄断土地市场的现实,有利于降低地价和房价。”
大部分买方也不尽认同苏雪晶的意见。他们仍然认为,土地流转是未来对房地产行业最大的影响因素。
“即便农村土地入市,三四线城市的土地也根本没有价值!”苏雪晶重申自己的观点:“应该躲避还在三四线城市拥有大量土地储备的开发商,鼓励开发商去核心城市拿地。”
他认为,核心城市的土地供应不会来自于农村集体土地入市,而更多是城中村改造和工业用地转变使用性质。
环保——《决定》原文:
十四、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53)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充制度。
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54)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点评:
多位证券分析师告诉理财周报记者,未来可能会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环保法》颁布至今已20多年却一直没有被修订,未来一段时期内立法和制度建设将成为环保领域的工作重心。
碧水源公司人士告诉记者,目前行业一直都有政策监管趋严预期,不过就目前环保细分领域来看,大气治理依然是短期热点,其次是水务与土壤修复。西南证券分析师王恭哲表示,让市场期待很久的碳交易市场进展缓慢,虽然国内多个省份将推出强制碳交易,尽管试点已经开始,但是目前看来全国铺开的难度非常大。
三中全会也指出要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则有望逐步提高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缓解政府资金压力,同时扩大环保产业规模、提升水平。
有消息称,国家能源局目前正在制定的《促进风电行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也有望于年底出台,同时《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也在研究之中。
渤海证券伊晓奕分析师认为,“从长期看,风电行业能否复制光伏板块的持续性向好行情,取决于政策的支持力度和持续性以及行业自身产品品质的提升,未来风电消纳、并网等问题的解决将是决定行业走势的重要结点”。
医疗与社会保障——《决定》原文:
(45)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制定实施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
(46)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资金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点评:
人口老龄化带动的医疗行业和养老地产。其实早在今年8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确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任务措施。
而养老题材开始异军突起,始于今年9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上述《意见》,把健康服务业的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力争到2020年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万亿元以上,大力发展医疗服务、健康养老服务、医疗商业保险、第三方检测、医疗器械、医疗信息化等,同时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俗称“以房养老”。
上海证券医疗行业分析师据此分析,未来会加大民生方面的支出,尤其是在医疗、养老上的投入,从而改革整体对医药行业利好,相对于更加受益的领域集中在:医疗平台(医院经营等)、养老产品(医药、器械相关)。
除了医疗方面方面,投资者另外一个关心的问题是养老概念对地产的影响。
“养老对于房企吸引力很大。从海外经验来看,养老是一个能够提供稳定现金流的行业。一旦入住后,养老院和机构的可持续现金流非常好,对于开发商很有吸引力。另外大家也知道,对于房地产商来说,用养老概念来获得土地已经获得地方政府很好的反馈。”苏雪晶称。
苏雪晶表示,在三中全会前不久中信建投召开的一个养老论坛上,有很多房地产企业列席参与。
“现在国内有5家左右的机构成立了养老专门部门。全国已经有几千万平方米的土地通过养老概念进入房地产商储备,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会涉足这一领域。”苏雪晶说。
国泰君安李品科判断:“养老地产能有6%左右的年销量助升;以房养老的逆按揭等属于国际普遍的方式,但占比均不高,对房地产市场实际影响不大。”
人口政策——《决定》原文:
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点评:
此前,多家券商研究员向理财周报记者表示,放松“二胎”政策是大势所趋,认为即将举行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或成为政策出台的契机。
即便在11月12日公布的三中全会公告里没有提及人口政策,中信建投在解读公报时,表示仍然相信二胎政策随后会公布。“未来农业、食品、纺织服装这些都会有投资价值,我们很看好。”中信建投消费行业研究员表示。
光大证券薛俊表示,老龄化负担重压在身,人口政策调整刻不容缓。2010年我国人口总和生育率仅有1.18,远低于维持人口总数平稳所需的2.1。如果总和生育率维持在这个超低水平,国内人口总抚养比将从目前的0.35左右上升至2050年的0.77左右,特别是在2030年之后,人口总抚养比快速上升,社会抚养老人的压力异常巨大。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国人口危机隐约可见,人口政策调整刻不容缓。
11月15日,单独二胎政策终于如期落地。
东北证券分析师朱承亮透过放松二胎政策看到的国内乳业带来的机遇。他给出的数据是婴幼儿奶粉的新增需求可延续至2020年,主要新增消费在二三线城市。而未来国产婴幼儿奶粉行业增量出现在二三线城市,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二三线城市婴幼儿奶粉消费升级也较为明显,整体市场容量扩容较为明显。
而首次提出二胎政策放开后最受益的是二三线城市的观点的是中投证券的蒋鑫。
他表示,我们首次测算二胎放开后整个婴幼儿奶粉行业空间将扩大70%-100%,由于农村本来的高生育率和一线城市生育率逐年下降,我们认为二三线城市最受益,并明确指出贝因美的主销市场有望翻番。
金融改革——《决定》原文:
(12)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发展普惠金融。
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
点评:
海通证券副总裁、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微博]对理财周报记者表示:这次金融领域的一大看点就是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改革,但从核准制到注册制的过渡有一定难度,明年推行可行性也不大。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孙立坚[微博]: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将让那些无资产支持的好公司获得更强的融资能力,抑制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寻租现象,上市公司的好坏由投资者尤其是专业化的投资者来决定。
国企改革——《决定》原文:
(6)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7)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
(8)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点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文魁对理财周报记者表示: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代表着一种积极进步。但30%这个比例偏低,未来2-3年内上缴比例就应该提升到30%,2020年国企收益上缴比例应该提高到50%。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十年前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就已经提出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但在2004年就停止了步伐,等于说真正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只有一年多的时间。所以,这个概念并不新鲜,这是一个概念重启。
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意义重大,但实际效果还是有待后续的观察。第一,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也是国有企业,也存在效率低下问题。第二,如何处理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与一般国有企业的关系,作为婆婆是不是要过多干预呢,这就涉及到国有企业的发展思路问题。
德勤合伙人张天兵[微博]对理财周报记者表示:上缴公共财政30%的比例针对所有国企,是不太合理的。对于企业来说,一部分资金做留存收益,一部分资金返还给投资者。对于所有企业统一划定在30%,有失偏颇,市场经济需要针对市场需求做未来的规划。而且这个推进存在难度。
市场准入——《决定》原文:
(9)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
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推行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有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
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
要素定价——《决定》原文:
(10)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财税改革——《决定》原文:
(17)改进预算管理制度。
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宜,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
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中央出台增支政策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原则上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
(18)完善税收制度。
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逐步建立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保费改税。
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
(19)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等作为中央事权;部分社保、跨区域重大项目将设维护等作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区域性公共服务作为地方事权。
中央可通过安排转移支付将部分事权支出责任委托地方承担。对于跨区域且对其他地区影响较大的公共服务,中央通过转移支付承担一部分地方事权支出责任。
城镇化一揽子方案——《决定》原文:
(20)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
(21)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22)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
(23)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研究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
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控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保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
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从严合理供给城市建设用地。
食品安全——《决定》原文:
(50)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
自贸区——《决定》原文:
(24)放宽投资准入。
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
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
允许企业及个人自担风险到各国地区自由承揽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允许创新方式走出去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
(25)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
改革市场准入、海关监督、检验检疫等。
(26)扩大内陆沿边开放。
支持内陆城市增开国际客货运航线。建立开放性金融机构,加快同周边国家和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