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微博]北京11月16日电(夏晓伦)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昨日全文发布。《决定》提出,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确保参保人权益,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坚持精算平衡原则。对此,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林闽钢对记者表示,从国外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来看,多缴多得符合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是通常采取的激励手段。
针对如何理解“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林闽钢表达了以下看法:
第一,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的关键。按最初的设计目标,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采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结合模式,这样不仅能发挥再分配作用,又可以调动个人积极性。但目前,多缴多得激励机制仍不健全,导致参保人不愿意提高缴费最低年限,不愿意提高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新农保参保人不愿意选取高的缴费档次,从而不利于提高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也不利于提高参保人待遇水平。
第二,从国外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来看,多缴多得符合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是通常采取的激励手段。从而引导个人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在进入养老后,能享受较高的养老金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