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 徐博)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所长莫荣认为,消除这些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平等就业愈加凸显,这对于改善就业结构性矛盾和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总量压力大是我国就业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而当前就业不公平的现象使这种矛盾更为突出。”莫荣说,以大学生就业难为例,实际上县级地区很多单位缺人,但由于存在制度障碍,人才很难从大城市流动到边远地方、从“体制外”流动到“体制内”,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大学生就业扎堆“北、上、广”和“体制内”的现象。
莫荣认为,消除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可以促进人才流动,从根本上缓解就业的结构性矛盾。
“加强就业公平也契合了我国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大战略,因为劳动力从低生产率部门(如农业)向高生产率部门(如工业)的转移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源泉。”莫荣说,劳动力流动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的贡献份额能够达到16%以上。
莫荣说,从这个角度来看,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可以说是为我国经济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