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经济制度
●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
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
转变政府职能
●纠正以经济增速评定政绩倾向
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
●推广政府购买服务
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现代市场体系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
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
●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优化学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城乡发展一体化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权力制约和监督
●探索实行官邸制
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准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准违规配备公车,不准违规配备秘书,不准超规格警卫,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探索实行官邸制。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法治中国建设
●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
财税体制改革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
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社会事业改革创新
●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
●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
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
社会事业改革创新
●“单独”可生二胎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国防和军队改革
●减少非战斗机构和人员
优化军队规模结构,调整改善军兵种比例、官兵比例、部队与机关比例,减少非战斗机构和人员。
●推进军队政策制度调整改革
健全完善与军队职能任务需求和国家政策制度创新相适应的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以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为牵引,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的军队干部制度体系。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