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微博]北京11月15日电 (记者贾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今日全文播发。《决定》提出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受访专家认为这不亚于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产权改革建立市场经济的重要意义。
《决定》提出,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副主任张孝德认为,这是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层面的重大突破。
张孝德指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是把自然资源导入市场机制管理的重要前提。其重要意义,甚至不亚于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产权改革建立市场经济。
《决定》提出,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张孝德认为,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在微观上要通过资源产权制度的改革,最大限度利用市场机制的力量进行;在宏观上,要建立一系列自然环境监测体系和评估机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决定》提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张孝德表示,虽然在此之前地方政府有许多尝试性改革,但有些没有上升到制度层面。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的前提是自然资源资产要产权明晰,要知道怎么进行补偿、价值在哪里。
《决定》还提出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张孝德认为这一管理体制包括对污染物排放的检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林区经营管理体制等五大体系,可以说做到了“全覆盖、无缝隙”。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确实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所有环节和领域,找到了落地的制度的东西。在微观上,既要保护资源,又充分利用资源;在宏观上,政府可以无缝隙管理。所以,《决定》提出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目标是有根有据的。”张孝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