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5日电(李金磊)备受瞩目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今日公布。《决定》提出,要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国有资本收益,俗称“红利”。对于国企红利上缴比例的提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是理所当然的。
刘尚希指出,国有资本的性质是全民所有,既然是全民所有,那么其产生的收益应该全民共享,目前国企红利上缴比例偏低,因此应该逐步提高,用于公共服务,真正让全民共享,让老百姓感受到国有资本全民所有的价值所在。
事实上,社会中“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呼声已久。据了解,根据行业性质不同,目前一般竞争类央企的红利上缴比例是10%,资源类央企上缴比例是15%,军工科研类央企的上缴比例在5%。经国务院批准,从2012年起中国烟草总公司税后利润收取比例已提高至20%。
今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也明确要求,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十二五”期间在现有比例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只有上缴更多红利,才能更好地提高公共服务和改善民生,否则这部分财富只能被部分人占有和享受。”刘尚希表示,上缴更多红利不是直接分给每一个人,而是用于资助政府的社保和养老开支,用于建设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的提高,这样对于提升老百姓幸福感、扩大内需和消费、保障国家财政安全都有重要意义。
刘尚希认为,民生的改善会降低老百姓偏重储蓄的必要性,使他们提高消费支出,这就意味着消费需求的扩大,因此,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有助于扩大内需和消费,从而对经济增长起到稳定作用。
此外,刘尚希指出,政府不能总是用财政赤字、债务的办法来改善民生,更多的国有资本的收益进入到财政来,这样有利于防范财政风险,保障国家财政安全。
对于“为什么到2020年提高到30%”的问题,刘尚希认为,不是一下子提高到30%,是考虑到国有企业的承受能力。
刘尚希指出,因为国有企业面临着自身发展的问题,逐步提高上缴比例,符合实际情况,既考虑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不会一下子加大国有企业的压力,同时也给国企一个预期,让其做好准备。这个准备一个是心理的准备,另一个是实际条件的准备,这倒逼国企要改变盈利模式,提升盈利能力,增强竞争力尤其是研发创新能力,这对国有企业是一种压力,也是一种动力,所以,在一个时间段内逐步提高上缴比例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