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再改革倒计时
■CUBN记者 郭安丽 北京报道
作为未来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与《关于完善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指导意见》有望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出台。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近日传递出这样信息。分析人士预计国企分类监管、股权激励、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国资、扩大对民资开放等将成为重点改革内容。
高层透露国资国企改革路径
在10月20日举行的全国国资监管政策法规暨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上,黄淑和表示,下一步将推动企业在改制上市、兼并重组、项目投资等方面,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和战略投资,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并深入探索分类监管的途径和方式。
国资国企改革始终是市场关注的热点。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发挥政府作用”。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推动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是整个政府转型的方向,从国家、地方和国企自身层面而言,国资国企改革的意义都非常深远。
因此,观察人士表示,这次的国资国企改革应该不是一次简简单单的改革主题炒作,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值得布局2~3年的价值投资组合。
据记者了解,今年来,国资委召开多次专家座谈会,对关键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也曾表示,要做好顶层设计,研究制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在总结国有企业改革实践基础上,提出下一步改革的总体目标、基本路径、具体措施。
“其实,黄淑和在全国国资监管政策法规暨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已传递出国资国企改革的大致路径。”一位接近国资委的专家对记者说。
黄淑和在上述座谈会上指出,即将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出新的部署。对此,国资委要求各地国资委高度重视,牢牢把握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改革方向。立足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以资本为纽带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夯实国有企业作为合格市场主体的体制基础。
黄淑和在座谈会上提出,要认真研究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政策措施,根据放宽市场准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要求,推动企业在改制上市、兼并重组、项目投资等方面,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同时,在上述座谈会上,黄淑和建议根据企业产权结构和组织形式的变化,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规范的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加快形成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要研究界定监管企业的功能定位,深入探索分类监管的途径和方式。
“显然,国资国企改革将在四大方面有明确目标。”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这四个方面即:一是“进和退”的问题,要明确央企及国企在哪些领域有所进退,特别是要加快吸引民间资本进入;二是企业自身改革,要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及推进董事会建设等;三是建立适应市场化的企业运行机制;四是解决央企国企历史遗留问题。
改革或推国企实施分类监管
当前,无论是煤炭、铁路、钢铁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传统的国民经济主导部门中,还是战略新兴产业,国企都占据绝对主力。李锦预计,当前市场较为热议的国企分类监管途径以及国企红利上缴比例等较为关键性的问题,也有望在下一步改革中进一步完善。
按原定计划,《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出台,内容包括国企下一步改革的原则、方向、目标、任务、路线、时间等方面,因种种原因还在酝酿中。
据媒体报道,按目前进度,此前拟定方案的少部分内容将体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报告中,大部分内容将进入会后国资委出台的指导意见中。不同于十八大报告中的寥寥几句,业内预期此次全会关于国企改革的报告内容将较为细致、可操作。
多位知情人士表示,国企分类监管等将成为重点改革内容,其中国企不同业务的厘清是焦点与难点。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消息人士表示,中国的国企太大,中石油、中国电信[微博]这些企业既有政策性业务,也有竞争性业务,很难管理。执行国家政策的电网、采油等业务如果亏损,国家来补贴,没问题,但经营性业务也在同一个企业内,造成交叉补贴。分类管理还涉及关于国企整体上市的争论,政策性业务是不宜上市的,如果各种业务分开就好办。
业界对国企业务的分类有多种,一般央企的主营业务属垄断性,地方国企的主营业务属公益性,也有提法将前两种统称政策性,其他业务可划归为竞争性、市场性或经营性。要把国企业务界定清楚,就涉及包含多重业务的大型国企的拆分。
分析人士认为,拆分在技术上不存在任何问题,只是操作中困难重重。国企的改革难度就在于太大了,同一企业包含各种性质的业务,很难拆分。剥离非核心业务的大方向是原则性的,一定会逐步推进。
对于可拆分的领域,业内人士建议可以从能源、资源、基础设施等行业做起。国企改制重组专家、上海天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祝波善表示,石油、电网、铁路等领域的国企应该聚焦主营业务,如油气采集业务可以垄断,管道业务和终端的加油站其实可以放开;铁路的投资、建设、运营可以拆分;电网的输电和配电应该分开。
推进国资监管综合性立法
改革进入深水区,政府如何实现从“大政府”向“小政府”的过渡,从而转变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以发挥市场该发挥的作用?国资国企改革仍然是一个重点。国资行业结构分布僵化,导致国资不能在最有效的领域发挥其该发挥的作用;同时,国企整体经营效率偏低,委托代理关系下的国企激励机制仍然不完善,导致企业追求业绩的动力不足。因此,从国家层面上讲,深化国企改革能够有效激发国有企业活力,有利于释放制度红利,盘活存量,提升效率。
黄淑和指出,下一步国资委将积极推进国资监管综合性立法。继续建议修改完善《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条款,加快起草《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要子企业重大事项管理等基本制度。进一步规范监管方式和手段,探索分类监管,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同时,指导企业抓紧建立健全境外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向境外业务延伸,嵌入境外上市并购、重大项目承揽等业务流程,实现国际化经营活动从项目可研到决策、从谈判签约到运营的法律风险防范全覆盖。另外,有分析人士认为,本次国资国企改革必然是遵循“先试点、再推广”的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