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土豪大院占地数十亩 国土部门称属非法占地

2013年10月28日 00:07  CCTV《经济信息联播》 微博

  工厂里建“土豪大院”  石狮把门有楼有亭

  最近网上出现了一个热词,叫“土豪大院”,说的是有人在沈阳占地数十亩兴建豪宅,不仅修建了护城河和大红墙,里面更是亭台楼阁一应俱全。对此,人们不禁想问,究竟是什么样的土豪,才能修得起如此豪华的大院?这院子又盖得到底合不合法呢?带着这样的问题,我们的记者赶到了沈阳,还真找到了这座“土豪大院”。

  传说中的土豪大院坐落在沈阳市铁西区高发街道的一处工厂内,走进高发街道的主干道,很容易就能看到一个非常气派的院子,门口的石狮子和旁边的水渠,都与网上披露的照片吻合。走近一看,在石狮子旁的树林背后,有一座三层小楼,就在记者准备拍摄时,一名自称看门人的陌生人马上上前阻拦。

  为了一探究竟,记者绕过大门,来到位于该厂区东侧的一条小路,记者发现红色砖墙其实是厂区围墙,透过围墙能看到大院里的那栋三层楼,以及10多座亭子,还有一个面积惊人的池塘。不过,就在记者拍摄的过程中,刚刚阻拦记者的看门人又再次出现了。

  据了解,土豪大院所在的这家工厂是生产厨具的,其所有者是一名名叫赵国富的当地人。最近一段时间有不少媒体试图前来采访,但基本都被拒之门外。

  大院主人:不是私人别墅  是农业观光项目

  尽管看门人对于我们的初次探访并不欢迎。但几经辗转之后,我们的记者联系上了大院的主人赵国富,并在他的带领下最终得以走进了大院,而当事人也对外界的种种质疑做出了回应。

  赵国富建造的大院是在其工厂北侧的一块空地上。穿过工厂,一座三层小楼屹立在眼前。景观台、大池塘、在建的排水渠、新修的道路可谓气派十足。据赵国富介绍,三层楼房及周边的景观并不是所谓的私人别墅,而是一个农业观光项目,可是记者并没有看到任何有关农业观光的设施,当事人表示那些将在未来完成。

  赵国富:我们先把景观台建起来,我们有采摘园,我们有绿色的大棚地,另外我们里面还有广场和小孩玩的地方,想见一个大型的围绕农业服务的。

  大院主人:用地有政策依据  并未非法占地

  经过当事人的同意,记者走进了三层建筑,一楼大厅设有会客厅,办公室、贵宾室和一间卧室,赵国富介绍说这里就是自己的办公和接待场所,当记者要求走上三楼拍摄时,赵国富以没有钥匙和正在装修为由婉拒了记者的要求。当记者询问这座大院是否存在违规建设时,赵国富给出了他自己的看法。

  当事人赵国富:我是搞房地产出身 对地的敏感度最强,我为什么还要这么做呢,我们国家有个规定,你可以查一下,农业部还一个什么部,他有个7%可建设的地块,就是100亩地拿出7亩地建个办公楼宿舍可以建设

  赵国富认为,自己并没有非法占地建楼,只是审批流程出现了一点问题。记者并没有查到他提到的农业项目开发的规定到底出自哪里,但很明确的是,他在土地上建设的办公场所属于永久性建筑,这已经超出了农业用地开发的许可范围。针对此前网上质疑,赵国富之所以能这样大量占地开发,全源于他的弟弟是土地所在的张福安村村支书,赵国富更是全部否认,表示自己承包的土地是在弟弟当村支书之前签订的合同。随后,张福安村村支书、赵国富的弟弟赵国强也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

  沈阳市铁西区高发街道 张福安村 村支书  赵国强:承包的地不是从我手承包的,应为我是2000年10月上来的,都是前任书记之间形成的合同,我没包他一寸土地,我没经手

  沈阳国土部门:项目未批复未备案 属非法占地

  土豪违规建别墅的消息也引发了沈阳当地政府部门的关注,目前,铁西区政府,沈阳市国土局以及辽宁省纪委已经先后介入调查,对于土豪所建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违规建筑,官方目前已经做出了回应,来看报道。

  根据相关部门的调查,从2000年以来,赵国富与当地村镇两级政府先后签订过三份土地承包合同,在其中的一份合同中,出现过建造农业观光项目的字样,但针对地块、开发规模都没有详细说明,与此同时,记者还从当地农业部门了解到,这个项目没有在当地部门批复备案。而根据现行规定,有关农业项目建设,在签署土地承包合同以外需到有关农业部门批复后,经国土局备案才可建设。因此,调查人员认为,赵国富所称的农业观光项目占用的19.74亩土地属于违法占地。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经开区分局副局长 徐伟忠:他是承包土地,要是不搞企业建设的话就不需要到我们土地部门进行审批,使用土地的企业应该是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申请土地和规划的相关手续。

  在采访中当事人赵国富曾向记者出示了项目的工商营业执照,记者发现执照颁发日期是2013年9月,可据了解该项目从2011年9月份就开始动工建设了。另外,记者还从国土部门调取的影像资料看到,黄色部分为赵国富承包的土地范围,红色部分为承包土地后具备土地证的范围,而在建的三层楼建筑及景观区域是没有土地证的,属于未批先建。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沈阳市经济开发区分局 副局长 徐伟忠:正常应该是农业,因为你承包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的经营使用,不能改变用途作为建设用地使用(目前他改变了吗?)改变了,建立了永久建筑物。

  经土地和建设部门调查核实,该办公楼用地为集体建设用地,虽用地符合土地规划,但使用和建筑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属于违规建设、违法用地。对此,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已对其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续处理意见将随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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