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案银行拒绝出示账单
辩称因操作失误账单不能反映真实情况
据新华社电 许霆案再掀波澜。
10月25日,许霆起诉涉案银行案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案银行代理人表示,当时账户流水不能真实反映交易状况,故不应也不能提供,另外,如果仅为还钱,许霆无需打印账单。许霆没有到庭。
2006年4月21日,由于ATM故障,山西青年许霆到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原广州市商业银行的ATM提款机取款时,发现每取出1000元,账户实际仅被划扣1元,为此先后取款171笔,共17万余元。法院以盗窃罪对他判刑5年。
今年7月4日,许霆到涉案银行——如今的广州银行恒福支行,要求打印2006年案发时的银行交易账单,但遭拒。银行称,由于该账号涉案,银行办不了。交涉无果后,他委托律师起诉银行,要求法院判决涉案银行提供自他开户以来的银行账户明细对账单,后获受理。银行代理人回应,当时软件升级,工程师操作失误,导致柜员机出现每取1000元扣1元的错误,因此柜员机的流水记录虽能反映原告实际取款的数额,但银行账户流水中体现的却是每次扣款1元或2元,因此账户流水不能真实反映交易状况。
该案未当庭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