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地产数据显示:9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只有温州,涨幅最大的是北京。
房屋价格的一再走高,再度刺激了舆论对于囤房人群的讨伐。
欧洲房产政策远比中国强硬
我国商品房空置到底有多少呢?这有太多种说法。
早些时候,有机构统计数据表明,全国空置住房达到6800万套,总面积近60亿平方米。这是个什么概念呢——几乎等于四年中国新建商品房上市的总面积,或者现有存量房地产资产的1/6。
2012年6月,北京市公安局[微博]人口管理总队曾核对出北京的空置房屋381.2万户,尽管随后证实这一数字存在水分。如果真不考虑381万户中的水分,不负责任的粗略估计一下,以每套住三口之家计算,北京的空置房将解决1200万人的住房问题。而2011年北京市常住人口2018.6万人。1200万,也就是说,仅确实存在的空置房便可以解决北京超过50%的人口住房问题。当然,这个数据也许是夸大太多了,仅作参考!
2010年国家电网[微博]统计的数据,则更能说明问题,也更加具有震撼力:2010年,中国660多个城市现有连续6个月以上电表读数为零的空置房6540万套,足够2亿人居住。这还仅仅是房地产开发商已经交易了的居民持有的住房数据。如果加上房地产商已经盖好没有交易出去的住房,当前国内住房的空置率之高更是惊人。而对比09年国外公司统计的中国9.26亿的城市人口数,那么即是说,中国仅空置房,便足够满足20%人口的住房需求,而考虑到中国人口的实际增长速度。中国在住房问题上,本身应该是不存在供不应求的问题的。
直觉来说,我们中国的空置率是不低的,最起码应该高于国际的警戒线----10%。
这种囤房居奇的前景是非常可怕的,但很难想像吧?在处理空置房的问题上,中国真的是缺少了以往一贯的强硬。甚至跟那么民主的欧洲相比,都相去甚远。
就像最近有专家提出来,中国完全可以尝试使用德国对待空置房的态度。
德国是如何处置闲置房的呢。网络热议的是德国政府对于闲置房的强硬政策——闲置3年无人住,房产税翻番;闲置5年政府组织流浪汉入住;闲置7年,收归地方政府所有。
德国的做法在欧洲并非是最强硬的。
在荷兰,法律规定,如果一套住房空置一年以上,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入住,除非空置房业主能够证明其住房的闲置时间还未超过12个月,否则房主就必须在政府的协调下无偿提供这些住房;在瑞典,政府可以直接将无人居住的住房推倒;在法国则直接向空置房房主征收罚款;而丹麦政府则更是在50多年前就开始对那些闲置6周以上房屋的所有者进行罚款。
欧洲国家对于空置房的认定标准一般是在一年,并且罚款力度非常强。比如以法国为例,空置超过一年,罚款额度就是房屋市价的10%,次年12.5%,第三年15%以此类推。
不仅欧洲,美国也对闲置房毫不客气。在美国亚特兰大的一些地区,因为严苛的罚款制度,甚至导致部分有钱的业主倒贴钱让人租住其房屋以逃避因房屋闲置而面临的处罚。此外,美国的克利夫兰和巴尔的摩等城市与德国和瑞典一样,也将空置房推倒。
很难想像,在欧美,房屋供需关系本来就远不像中国这样难以调节,然而控制空置房却已经早已和“提供基本住房”一样,成为这些国家的基本国策。
但反观中国,对待别的态度比较强硬,但对待空置房的态度实在是太温柔了点。
空置房不解决,导致中国的房地产一直都是卖方市场。类似于国五条征收二手房交易税费的政策只能是起到反效果,因为卖方只会把成本转嫁给买方。有朝一日中国房地产市场逐渐平衡或者买方市场的时候,德国对于地产交易中卖方征收的高额税费,可以作为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借鉴。
德国的办法是——完全不限制房地产交易,你有钱可以使劲买,但卖房时对差价征收高额税费。具体的标准如下:买房后一年就卖,总价差价95%由国家收走,两年后卖,85%的差价归国家;三年卖为75%;四年卖为65%;五年卖的为55%,以此类推。
可以简单算一下,过去一年以来,一线城市地产涨幅大约维持在10%左右,以一套200万的房产为例,增值20万,如果没有政策,那么囤房者将净收益20万,而如果实行95%的政策,那么倒房者折腾一年的收益将仅仅是1万元,不足每月千元的增值,刨去物业等费用,甚至可能入不敷出,即使有得赚,那么与当前地产政策带来的风险来讲,这种投资回报率明显也是不成比例的。
一旦真的形成这种局面,那么将有望成为中国地产市场釜底抽薪的政策格局。但前提是,中国对待空置房的态度需要更加强硬。(作者系CCTV证券频道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