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微博]北京10月14日电 (聂丛笑)今天,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13年9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1%。其中,城市上涨3.0%,农村上涨3.3%;食品价格上涨6.1%,非食品价格上涨1.6%;消费品价格上涨3.1%,服务价格上涨2.9%。1-9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2.5%。
9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8%。其中,城市上涨0.8%,农村上涨0.8%;食品价格上涨1.5%,非食品价格上涨0.4%;消费品价格上涨0.9%,服务价格上涨0.5%。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9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6.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约1.98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上涨18.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55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6.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49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5.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8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12.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23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5.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5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4.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2个百分点。
烟酒及用品价格同比下降0.2%。其中,酒类价格下降0.8%,烟草价格上涨0.3%。
衣着价格同比上涨2.3%。其中,服装价格上涨2.5%,鞋类价格上涨1.6%。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4%。其中,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7.9%,耐用消费品价格上涨0.3%。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同比上涨1.1%。其中,中药材及中成药价格上涨3.9%,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上涨1.6%,医疗器具及用品价格上涨0.6%,西药价格上涨0.2%。
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下降0.2%。其中,通信工具价格下降7.0%,交通工具价格下降1.2%,车辆使用及维修价格上涨3.0%,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上涨0.9%。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9%。其中,旅游价格上涨4.9%,教育服务价格上涨2.8%,文娱费价格上涨2.2%,文娱用耐用消费品及服务价格下降3.3%。
居住价格同比上涨2.6%。其中,住房租金价格上涨4.4%,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1.4%,水、电、燃料价格上涨0.7%。
据测算,在9月份3.1%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8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2.3个百分点。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9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上涨1.5%。其中,鲜菜价格上涨6.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21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1.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0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2.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7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5.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0个百分点;蛋价格上涨7.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6个百分点。
9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4%。其中,衣着、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上涨1.2%、1.0%、0.3%、0.2%和0.2%,烟酒及用品价格下降0.2%,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持平(涨跌幅度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