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以房养老适用人群非常有限

2013年09月24日 23:26  投资快报 

  记者 费国海

  2013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以房养老”四个字一经提出,就引起广泛热议,公众骂声不断。以房养老靠谱吗?除了很多人心理上接受不了,这样的模式在法律上又是否存在风险?它是否使用所有人?

  对此,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颜宇丹律师告诉《投资快报》记者,以房养老使用的人群非常有限,在法律体系和信用机制不成熟的社会,这样的模式容易引起无法预料的纠纷,不应该过度提倡,以免误导民众。

  以房养老中老人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颜律师表示,“以房养老”的法律关系是老人和金融机构之间形成的一种抵押贷款关系,所以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倒按揭”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把房子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在综合评估借款人年龄、生命期望值、房产现在价值以及预计房主去世时房产的价值等因素后,每月给房主发放固定资金。

  以房养老容易引起那些纠纷

  有观点认为,目前我国相关法律不成熟,推行以房养老容易引起纠纷。纠纷会有哪些?这里所指的相关法律的不健全指向哪些方面?

  对此,颜宇丹律师坦言,其注意到目前社会上对以房养老模式有些误读,认为老人从金融机构领取一段时间比如10年或者20年的养老金后,老人名下的房子就属于金融机构了。实际上,在贷款期限届满时,不能将抵押物直接归于抵押权人所有,而是通过出售和拍卖方式用来偿还贷款本息。

  中国目前房价起伏很大,如果老人已经去世又没有继承人,那么升值部分怎么处理如果不明确肯定会产生纠纷。以房养老还存在着一些法律障碍。

  第一,我国住宅用地使用年限最长为70年,到期后续期的问题怎么办?第二,拆迁制度也会影响业主“以房养老”的规划。第三,我国有一部分地区开始实行房屋质量强制鉴定。被认定为危房的,很有可能会被拆除。这些法律上的问题都为以房养老制度的设计上造成一定的难度。

  以房养老适用人群非常有限

  也有人说了,以房养老,主要针对手里有房,但没有子女赡养,或者不需要留财产给后代的老人,但是针对这部分人群的养老模式,不应该过于单一。

  颜宇丹律师建议,真正的“以房养老”并非只有抵押贷款一种选择,也可以选择卖房换钱,或者卖大房买小房等等。 养老是个社会大问题,应采取综合性手段,以社区化养老、连锁养老院、家庭养老等为主流,我个人认为,“以房养老”的适用人群非常有限,在法律体系和信用机制不成熟的社会,容易引起无法预料的纠纷,不应过度提倡,以免误导民众。

  《投资快报》发自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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