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个月内完成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013年07月27日 16:03  中国青年报 

  本报南宁7月26日电(记者谢洋)继去年年初震惊全国的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发生后,今年7月初,广西贺江又发生了一起因企业排污导致的重金属污染事件。以山清水秀著称的广西接连发生恶性污染事件,引起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警醒和反思。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年中工作会议上,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明确表示,必须在3个月之内,完成全区污染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这次贺州出事是必然的,不出事是偶然的。”彭清华说。2012年初河池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政府曾专门召开动员大会,并出台1个主文件、33个配套文件,开展了一场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攻坚战。那为何仅仅一年半之后又发生这次贺江水污染事件?据介绍,在发生污染事故的贺江支流马尾河段,有100多家大大小小的企业和作坊,绝大多数都是无证生产。而在开展环境倒逼机制攻坚战中,一些部门没有很好地排查处理。“这说明一些干部工作不实、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许多工作还是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口头上,没有落到实际行动上。”彭清华说。

  彭清华强调,为深刻吸取贺江水污染事故教训,自治区制定了《全面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清查大整治行动方案》,以此作为广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服务四清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确保大清查不留空白、大整治不留隐患。“如果我们一些干部还是作风不实、敷衍应付,这次大清查大整治行动就可能留下隐患,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就有可能再次发生,这是不可原谅的,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自治区主席陈武在会上指出,对于污染隐患的整治工作,自治区已经制定了具体方案,各市、县(区、市)检查工作由当地政府领导带队,实行谁带队检查,谁在检查结果报告上签字负责,今后出现问题就向谁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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