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屠光绍近日表示,截至今年2月底,上海全市共有16.4万户企业纳入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比年初的11.8万户新增了4.6万户。“营改增”以来,上海区域内合计减税约200亿元,政策辐射效应不断扩大。
屠光绍指出,从2012年以来的试点总体情况看,在“营改增”试点的推进过程中,有效地降低了试点企业的税收负担。与原营业税制相比,实施“营改增”后,一是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明显下降;二是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整体下降;三是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普遍下降。上海区域内合计减税约200亿元,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相应减少税收收入、增加财政支出。
屠光绍表示,实行“营改增”改革后,试点企业着力加大发展规划、产品技术和管理制度的创新力度,切实在创新中实现转型,在转型中提升能级。
屠光绍同时坦言,上海在试行“营改增”过程中,也发现了比较突出的主要问题,比如交通运输业虽然整体减负,但在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中仍有占比约30%的企业税负有所增加。
究其原因,屠光绍认为,一是改革试点的“行业局限”,这是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企业税负有所增加的主要原因,目前纳入上海“营改增”试点范围的“1+6”行业仅仅涉及原营业税九大类行业中的“1.5个行业”,由此导致“1+6”行业的抵扣链条不完整,抵扣项目较少,使得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企业因此出现了税负有所增加的情况;二是改革试点的“地区局限”,成为部分交通运输业试点企业税负增加较多的重要因素,这是因为交通运输业企业大多具有跨省市经营的特点,实行“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试点企业购买外省市物流辅助服务等业务,因一些省市未纳入试点范围,其物流辅助服务企业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得试点企业增值税的进项抵扣链条不完整,导致部分试点企业税负增加较明显。
在屠光绍看来,随着“营改增”试点地区和试点行业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将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打通和延伸,实现增值税更全面、更充分的进项抵扣,使税制改革和结构性减税效应进一步传导、扩大至全国范围。
据介绍,上海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对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测算分析和预案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