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三定方案明确 多项实权被剥离防巨贪

2013年04月11日 13:40  中国经营网 

  4月10日消息称,国家铁路局“三定”方案已明确,国家铁路局的多项“实权”职能被剥离以防巨贪。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披露,铁道部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国务院机构改革启动之后,“三定”方案编制和人员分流成为当务之急。4月10日消息称,国家铁路局“三定”方案已明确,国家铁路局的多项“实权”职能被剥离以防巨贪。

  国家铁路局三定方案明确

  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披露,铁道部实行铁路政企分开。一方面,撤销铁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局将由新成立的交通运输部管理,将铁道部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而铁路总局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另一方面,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即商业运营。

  对于原铁道部被一分为三,相关职能并入交通运输部之后,交通运输部能增加多少编制名额,以及未来国家铁路局在何处办公的问题,3月21日,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新闻发言人何建中表示,这些事情需要问中编办,目前“三定方案”正在制定之中。

  3月26日,陆东福成为国家铁路局第一任局长,此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新组建机构和职能调整机构的“三定”规定。

  据第一财经日报消息,4月10日,消息人士证实,一份名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文件近期下发。随着国家铁路局“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方案的出台,铁路系统各个部门具体职能逐渐清晰。

  通知显示,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设立国家铁路局(副部级),为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

  原铁道部拆分,人员如何安置一直是敏感问题。两会期间,交通部部长杨传堂表示,原铁道部的903名公务员将分流,有些进入中国铁路总公司,有些进入交通运输部或国家铁路局,还有部分人员将进入地区铁路局。

  4月10日消息称,国家铁路局“三定”方案已明确,国家铁路局的多项“实权”职能被剥离以防巨贪。

  通知明确,国家铁路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另设立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监督管理工作,行政编制350名,领导职数按1正2副配备。

  此外,国家铁路局设立沈阳、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兰州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监督管理工作,行政编制350名,领导职数按1正2副配备。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数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报道称,所获文件签署日期为3月24日。此前国务院办公厅曾发布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要在3月底前完成国家铁路局“三定”方案的制定印发。

  通知称,国家铁路局的职能主要以行政和监管为主。主要包括负责起草铁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参与研究铁路发展规划、政策和体制改革工作;负责铁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实施;负责拟订规范铁路运输和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铁路运输质量和铁路企业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负责组织监测分析铁路运行情况,开展铁路行业统计工作以及开展铁路的政府间有关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主要职能。

  熟悉铁道部拆分方案的人士表示,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原铁道部的拆分其实是三种职能的剥离:一部分企业职能剥离出来,成立铁路总公司;一部分综合性管理职能,划给交通运输部;一部分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专门成立副部级的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从文件内容来看,国家铁路局的主要职能符合其定位。

  在具体工作开展和机构设置方面,国家铁路局下设综合司、科技与法制司、安全监督司、运输监督管理司、工程监督管理司、设备监督管理司、人事司等七个机构。

  其中,科技与法制司负责组织拟订铁路技术标准,承担铁路技术监督工作,推动铁路科技创新,组织起草铁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研究铁路发展规划、政策和体制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安全监督司负责研究分析铁路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建议。组织拟订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铁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监督铁路行政执法工作。

  4月10日消息称,国家铁路局“三定”方案已明确,国家铁路局的多项“实权”职能被剥离以防巨贪。

  运输监督管理司负责组织监督铁路运输安全、铁路运输服务质量、铁路企业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铁路运输有关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拟订规范铁路运输市场秩序正常措施并监督实施;工程监督管理司负责组织拟订规范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政策措施并实施监督,组织监督铁路工程质量安全和工程建设招标工作。

  政企不分和高度集权被认为是铁路系统滋生“巨贪”的主要原因之一。

  根据职能转变要求,新成立的国家铁路局取消了15项职责。其中包括取消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等审批职能。

  还包括取消铁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审批,铁路工程及设备报废审批,铁路日常清产核资项目审批,印刷铁路客货运输票据审批,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物资采购评标结果审批等审批职能。

  另外还包括取消铁路超限超长超重集重承运人资质许可、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认定、铁道计算机连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等4项认证核发职能。

  此外,通知明确国家铁路局要加强铁路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监督铁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担国家制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

  上述熟悉铁道部拆分方案人士认为,铁路局被剥离的15项职能通常被认为是“实权”,这样的剥离有利于铁路局更专注于安全监督和技术监管,有利于铁路安全性的进一步提升。

  设7个地方局专注安监

  据每日经济新闻消息,4月10日,从接近铁路系统人士处获得一份 《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列出了国家铁路局的具体编制规定。

  《规定》显示,根据上述职责,国家铁路局设“综合司(外事司)、科技与法制司、安全监察司、运输监督管理司、工程监督管理司、设备监督管理司、人事司”7个内设机构。

  4月10日消息称,国家铁路局“三定”方案已明确,国家铁路局的多项“实权”职能被剥离以防巨贪。

  对此,上述原铁路系统人士称,该人员编制数量通常是根据原铁道部人员工作性质和工作量计算得来,应是一个过渡方案,因为一开始不能减太多人,不排除今后继续调整的可能。

  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原铁道部内部消息人士4月9日向透露,国家铁路局的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方案已定,国家铁路局将定编130人,原铁道部其余人员将分流到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地方铁路局。目前,原铁道部903名公务员正在做内部的去向调查,料在5月底完成。但这一消息未得到铁路系统官方证实。

  据悉,铁三院、铁科院和铁路出版社等原铁道部直属企业,也已经明确去向,将归入中国铁路总公司。

  新一届政府成立之后,3月18日召开的第一次常务会议便讨论通过了国家铁路局等新组建机构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三定”规定,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三定”任务。

  消息人士透露,目前国家铁路局的三定方案已经确定,职责、机构和编制均已经敲定,正在做内部的去向调查。

  消息人士透露,人员的去向将作双向选择,目前原铁道部机关内的人员正在做内部去向调查,首先凭个人意愿选择去处,随后组织再作审查和竞聘。据悉,全部工作将在五月底完成,六月份即可分开办公。

  据内部人士称,即使6月份之后中铁总和国家铁路局的人事分开,但是两个机构的办公地点仍然同在一栋楼里,即目前北京海淀区复兴路10号的原铁道部旧楼。这种政府与企业同一办公地点很不寻常,但铁路内部人士认为,估计中国铁路总公司在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的首要任务是完成铁路体制改革,需要与国家铁路局有极其密切的沟通,统一办公地点便于沟通的效率。随着铁路改革进程的推进,政企迟早要将办公地点分开,复兴路10号旧址料会留给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则会另辟新办公地点。

  至于此前未明确去向的铁科院、铁三院和铁道出版社等原铁道部直属公司,消息人士透露,目前已经初步确定将划归中国铁路总公司。但具体工作将等原铁道部的人事落定,六月份之后才开始。

  此次《规定》设定的7个地方铁路局同样引起了业内极大关注。

  4月10日消息称,国家铁路局“三定”方案已明确,国家铁路局的多项“实权”职能被剥离以防巨贪。

  将来,18个地方铁路局也有可能经企业化改制,成为7个区域分公司或者更多个分公司,但是“企业”性质。

  某种意义上说,《规定》7个管理局的设置也为将来18个路局的企业化改制做铺垫。

  传18个地方路局整合或延至明年启动

  据21世纪经济报道4月9日报道,“目前关于全国18个路局如何进行整合,坊间确实有不少排列组合的方案,很多都是从路局自身流传出来的,这可能多少反映了路局方面的一些想法。不过这些方案在铁路总公司和国家铁路局这一层面,据我所知,并没有制定,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因为目前总公司和国家铁路局的工作重点并不在这儿。”一位接近原铁道部的人士如是说。

  上述人士所说的地方路局流传出来的整合版本,已经有好几个,其中一个版本表述如下:北京局、济南局、太原局、呼和浩特局合并为北京(华北)铁路集团公司上海局、南昌局福建部分合并为上海(华东)铁路集团公司 广铁集团广东与海南部分、南宁局、南昌局江西部分合并为 广州(华南)铁路集团公司 武汉局、郑州局、广铁集团湖南部分合并为 武汉(华中)铁路集团公司 成都局、昆明局合并为 成都(华西)铁路集团公司 沈阳局、哈尔滨局合并为 沈阳(东北)铁路集团公司 西安局、兰州局合并为 兰州(西北)铁路集团公司,乌鲁木齐局成立新疆铁路集团公司,或并入兰州(西北)铁路集团公司,青藏公司单列。

  此外尚有几个版本,大多与其大同小异,其基本的原则,按照一个地方路局人士的说法是,“相邻区域合并,且兼顾好坏搭配”,所谓“好坏”是指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

  铁路系统在历史上曾经有过多次分合,其中最近的一次为2005年3月18日,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将原15个路局中设有分局的10个局撤销分局,实行局管站段的管理模式,同时新设武汉、太原、西安三个铁路局。全国铁路局的数量从15个扩增为18个。

  铁路分局撤销在一夜之间完成,源于刘志军的铁腕。而在其他几任部长手里,要推行路局分合的改革就显得颇为棘手,上述官员说,当时要新设某个铁路局,部里面开了不知道多少会,排除了多大的阻力,拖了很长的时间,才最后定下来。

  4月10日消息称,国家铁路局“三定”方案已明确,国家铁路局的多项“实权”职能被剥离以防巨贪。

  上述接近原铁道部的人士称,如今要再进行路局的整合,一是阻力颇大,二是现在的工作重点还放在铁路总公司和国家铁路局这些中央层面机构的“三定”方案制定和人员分流上,三是铁路改革在政企分开之后接下来如何走,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定案。

  “如果是实行区域分割的方案,那么路局整合的工作确实要做,如果是实行网运分离,那工作的重点应该是将路网和运营的资产进行剥离,在此前提下再进行结构整合。”上述人士表示,即使最后铁路改革的思路是往区域分割方向走,路局整合的步伐也不会太快,最快也要今年下半年才能着手,慢的话甚至可能拖到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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