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制推出后首调爽约
新快报讯 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消息称,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运行后的10个工作日已满,但由于汽、柴油的涨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达不到新机制下油价调整的设定条件,因此此次油价调整将延期,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发改委表示,自3月27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先扬后抑,4月10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3月27日调价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基本持平。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本次国内汽、柴油应调价金额低于每吨50元,根据此,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3月26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出台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完善方案,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内容,其中一条是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但规定,当汽、柴油的涨价或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折合到每升调价金额不足5分钱,零售价格暂不作调整。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