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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据中新网报道,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称,住房自有率美国为60%,德国为40%,我国则高达85%。购房者呈年轻化态势,以住房购买消费为主,不仅助长房价畸高,而且影响保障房体系良性发展。
王保安称,当前,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依然面临严峻形势,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住房购买消费与租赁消费的比例严重失调。住房自有率美国为60%,德国为40%,我国则高达85%,而且购房者呈年轻化态势。以住房购买消费为主,不仅助长房价畸高,而且影响保障房体系良性发展。其次,住房保障方式相对单一,主要以实物建房为主。第三,住房保障品种较多,目前共有7大类、11个品种。第四,住房保障法律体系不健全,住房保障运行体制亟待完善。当前尤其应加快构建公平分配、有效运营、有序退出等制度。
住房问题是世界性难题。在一些发展中国家,住房矛盾突出表现为触目惊心的城市“贫民窟”等城市病。联合国[微博]人居署报告显示,2010年世界贫民窟人口达8.276亿人,约占全球城市人口的1/4。在发达国家,对住房保障制度的探索已有上百年历史。1919年,英国颁布了《住房和城镇规划法》,规定居民住房问题为公共事务,政府对此履行义务。1937年,美国第一部住房法案《瓦格纳住房法》出台,之后其住房制度经历了政府建设公共住房、政府补贴住房建设、实行房租补贴等发展阶段。但发达国家遇到了另外的住房难题,由住房体制缺陷、过度投机等引发危机的案例屡见不鲜。比如,2007年美国爆发的次贷危机,直接引发了蔓延至今的国际金融危机。
新中国成立后,住房保障制度的探索历程大体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实物分配阶段。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98年,我国实行的是福利分房制度,职工住房由国家和单位负责建设分配。这一保障模式否定了住房的商品属性,加之“高积累、低消费”及“先生产、后生活”思想的影响,房地产业发展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严重滞后。1977年,全国城市人均居住面积仅3.6平方米。虽然上世纪90年代初启动了城市住房制度改革试点,但没有从根本上打破住房实物分配体制,住房供给短缺问题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