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聚焦三大财经热点话题

2013年03月04日 02:59  证券时报网 

  民主党派聚焦三大财经热点话题 九三学社提案建议合并国税地税

  各民主党派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交了数量众多的提案,涉及的内容名目繁多,财经领域成为重点关注对象。证券时报记者梳理这些提案后发现,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融资便利以及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等三个方面的建议比较集中。

  建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场外市场建设是去年以来我国资本市场领域的重点内容,民革中央在一份提案中指出,虽然我国场外市场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全国性场外市场的试点进程还无法满足企业的需求,仍处于小范围、区域性试点的性质,与全国性场外市场的定位不符,与众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期盼不符,与众多中小企业的需求不符。

  因此,提案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尽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突破分步扩大试点的步骤安排,范围从目前进入股份转让试点的4个园区,一次性扩大到全国105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充分发挥场外市场服务于实体经济的作用。

  二是在充分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全国性场外市场运营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适时打破园区限制,探索构建全国性和区域性市场协调发展的多层次股权交易市场,扩大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试点,真正将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推向全国;统筹考虑不同层次市场间的转板机制,形成各层次市场间的有机联系,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融资和股权转让需求。

  三是采取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努力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使监管体制适应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的要求;强化投资者保护机制,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使投资者得以分享中小企业发展和中国经济转型的成果;吸引长期资金入市,发展机构投资者,推动社会保障和养老体系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

  民建中央在《关于以深化改革促进资本市场安全健康发展的提案》中建议,应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企业融资平台。提案称,应注意不同层次市场之间的衔接,如合理规定各层次市场的上市条件和标准,构建合理的上市程序和退市机制。采取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由“一行三会”起到主导监管的作用,由行业协会和交易所发挥自律监管的作用。

  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融资便利性

  我国金融市场体系还很不健全,突出表现为融资渠道较为狭窄,一部分企业的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各民主党派就拓宽融资渠道提出多项建议。

  全国工商联提交的一份提案中关注到了地方政府的融资难题,“由于财政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对于地方性融资平台的监管日益严格,各大商业银行在重估地方政府性贷款后,收紧了新增贷款特别是基础设施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的投放额度,各级地方政府筹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难度加大。”为解决这一问题,全国工商联认为,应该积极拓展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一是大力发展各类基础设施基金,积极吸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基金的加入,同时根据项目收益情况设置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比如财政补贴等。二是进一步盘活地方政府存量资产,对政府持有部分已建项目的权益进行评估后,转让给民间资本,进行项目资本重组,提前收回投资,优化政府债务结构,减少其债务总额和利息支出。

  加快发展民营银行求解融资困局也成为民主党派的关注点。民建中央的提案介绍,我国温州、深圳、沈阳、西安等地相继出现了民营银行,这些银行立足本地实际,以服务小微企业和当地居民为主要内容,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例如台州银行的资产利润率位列全国银行之首,不良贷款率仅有0.23%,低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

  这份提案提出的建议还包括:制定合理的政策规章,明确民营银行准入和退出机制;探索试点全民资银行;允许民营资本采取兼并、收购等方式,直接参股甚至控股城市商业银行和信用社;引导新组建的民营银行按照现代银行制度的要求构建公司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制度,引入优秀经理人进行管理等。

  财税体制改革迫在眉睫

  以九三学社中央名义提交的《关于切实解决现行税收制度中有关问题的建议》认为,分设国税、地税两套征管机构已明显不适应客观形势发展需要,这一税收体制弊端的不利影响越来越大,必须尽快解决。该提案认为,“分税制”不一定非要分机构,我国现在的税收计算机征管系统,完全可以做到“一套税务机构征收,分级(税)入库”,将国税、地税机构进行合并,是一项顺应潮流的改革,是对“分税制”的改进和完善;其次,还应逐步完善中央与地方税收分成比例,促进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有效统一。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致公党中央建议:适时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充分考虑家庭因素,发挥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差距的主调节作用;进一步扩大个人所得税低税率的适用范围,稳定并适当降低中间税率标准,培养和壮大中等收入群体,进一步提高高收入者的税率;逐步建立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与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增长相匹配的动态调整机制。

  全国工商联就营改增问题提出:应继续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引导小微企业成长壮大;在不同增值税率及适用范围既定的条件下,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新型服务企业和业态成长壮大,例如可采用各种财税扶持政策,防止服务企业分拆及小微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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