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地级以上市3年内实现住房信息联网

2013年03月01日 19:22  中国新闻网 微博

  中新网3月1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今天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各地区要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到“十二五”期末,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

  通知还要求各部门及时发布楼市权威信息,正确解读市场走势和有关调控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

  通知指出,2013年起,各地区要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从工程投资和形象进度、交付时限等方面强化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稳步推进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各地区要切实强化预售资金管理,完善监管制度;尚未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地区,要加快制定本地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对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或没有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房项目,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各地区要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到“十二五”期末,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

  加强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研究建立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金融、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联动共享的信用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公布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券监管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或重大资产重组,银行业监管部门要禁止其通过信托计划融资。税务部门要强化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审核和稽查。住房城乡建设、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对房屋中介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本金管理,加大对资产负债情况的监测力度,有效防范风险。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和研究分析,及时主动发布商品住房建设、交易及房价、房租等方面的权威信息,正确解读市场走势和有关调控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要加强舆情监测,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对诱导购房者违反限购、限贷等政策措施,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企业、机构、媒体和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中新网房产频道)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全军5月起更换新车牌防造假盗用
  • 体育足协确认小贝代言中超 申花签第五外援
  • 娱乐李天一儿时影像曝光 拿李双江当马
  • 财经国务院:出售自有住房所得20%缴个税
  • 科技三星露“单干”倾向:去Android化或加速
  • 博客实拍长春暴雪(图) 清末为何没实现联邦制
  • 读书文史观天下:“两会”中的民主之路
  • 教育中国留美学生让人操心 年花费四五万美元
  • 育儿留守儿童偷钱被外婆绑柱子上身亡(图)
  • 麒元:香港的超级地租
  • 谢百三:房产税国外能征 中国不能征
  • 曹彤:国际金融形势月度评论
  • 杨涛:中国经济需适应慢节奏
  • 辜胜阻:商会如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 陈序:中国经济再度过热?
  • 罗天昊:中国应劝朝鲜割让出海口
  • 姚树洁:18大2次全会的四大要点
  • 白明:从全产业链看东莞加工贸易增效
  • 张明:日元还会持续贬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