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1日讯 记者周芬棉
住建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2013年村庄规划不得脱离农村实际照搬城市规划模式。
通知明确,试点村庄原则上为行政村;已安排村庄环境整治、危房改造、公共设施建设等近期实施项目的村庄;或者当地政府重视、村干部带头作用强,村民参与积极性高的村庄。迁建、撤并的村庄以及在城镇规划区外建设的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不能作为试点村庄。住建部要求,各地在编制规划时要注重调查,以整治为主,尊重既有村庄格局,尊重村庄与自然环境及农业生产之间的依存关系,防止盲目规划新村,不搞大拆大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