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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箭在弦上 灰色收入成黑洞

2013年02月04日 12:49  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收入分配改革不会简单表现为“涨工资”,而是涉及多层次利益重构,但初次分配仍会成为此次改革的重点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刘武、特约撰稿张诗雨  |北京报道

  随着“房叔”“房婶”“房姐”“房妹”等被拱出水面,那些不断突破纪录的个人房产数字一再刺激着普通百姓的神经。

  一些人为了仅有的一套房子做着“房奴”,一些人连“房奴”也做不起,而一些人却拥有数十套房产。这种颇为扎眼的贫富对比,令民众对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方案的出台更加望眼欲穿。

  在提出“共同富裕”时,邓小平就曾对贫富分化提出警示。改革开放以来,贫富分化现象就一直是一个社会热点话题。

  2004年,中国启动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制定工作。其间多有阻滞,仅2012年就三度“呼之未出”。而在久拖未决的这些年里,居民收入差距还在扩大,社会心态日益失衡,已成为中国走共同富裕道路必须攻克的一道难题。

  酝酿了8年之久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已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基尼系数之辨

  对用以表明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国家统计局发布官方数据经历了一个空白的过程。

  2004年,国家统计局发布全国基尼系数为0.465。自此之后9年中,这个数字一直空白。

  直到2013年1月18日,千呼万唤的官方全国基尼系数终于公布:从2003年至2012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分别为:2003年是0.479,2004年是0.473,2005年0.485,2006年0.487,2007年0.484,2008年0.491。然后逐步回落,2009年0.490,2010年0.481,2011年0.477,2012年0.474。

  这个数据受到一些人的质疑。当天经济学家许小年[微博]发表微博评论说:记者来电,要我评论今天发布的宏观经济数据。假数真评,我有病?

  而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李稻葵[微博]也认为统计局的基尼系数比实际的低,因为“入户调查的样本偏于中低收入家庭,高收入太少”。

  但李稻葵强调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基尼系数反映趋势完全可信,是经济大格局变化所致。他认为,影响全国收入基尼系数的最大因素是城乡差距。这几年,由于民工工资上升,城乡收入差距显著下降,全国基尼系数下降则顺理成章。

  此前,也受到过广泛质疑的一个数据是民间版的。2012年12月9日,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说,2010年中国家庭的基尼系数为0.61,大大高于0.44的全球平均水平。

  2012年两会期间,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解释为何官方基尼系数未公布时曾表示,其实农村基尼系数一直在发布,去年(2011年)是0.3897,而2011年城市基尼系数也算出来了,只有0.33。

  对这个0.33,马建堂表示“实事求是地讲,肯定偏低”。原因是“住户调查是分层抽取记账户,城市高收入阶层不愿意记账,即便记了恐怕有些收入也不记进去”。

  无论哪个版本的基尼系数更接近真实情况,从现在看,官方和民间两个版本的基尼系数都超过了0.4这一国际警戒线。

  灰色收入黑洞

  财经评论人叶檀[微博]撰文表示,根据有限的材料来看,国家统计局最大的可能性是低估了高收入人群的灰色收入,这将直接降低基尼系数。

  “针对灰色收入、腐败收入问题,可能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实行财产收入公示制度。” 国家发改委收入分配课题组负责人李实对《瞭望东方周刊》表示。

  中国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由于一定程度上存在改革机制被扭曲,加上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存在“体制双轨制”现象,一些权力部门和个人靠计划和市场两头获益,这形成了部分高收入人群的“灰色收入”。

  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尽管有目共睹,却未能实现让人民公平分享。

  比如官方数据称城镇职工收入是农村居民收入的3.3倍,学界普遍认为如果考虑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项目后,此比例将扩大到4-5倍。如果再将灰色收入、非法收入等不确定性因素考虑在内,国民之间收入差距将成为一个“测不准”问题。

  为什么会存在众多的灰色收入、非法收入?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对《瞭望东方周刊》表示:“简而言之,就是因为我们的收入管理基础制度不健全,不到位,形成管理上的空白、空洞。首先由于财务、会计两本账。其次就是银行管理不够到位,审计有所加强但还没有根本逆转局面。”

  令研究者忧心的是,长期分配失衡已形成一定的利益固化,改革步步受阻。与此同时,收入分配不合理带来众多社会问题。经济学家易宪容对《瞭望东方周刊》表示,“收入分配制度最大不公在于谁的权力越大赚得越多,还存在利益制度化倾向,把错误的变成合法的利益。”

  重点改革初次分配

  收入差距究竟如何被拉大?学者的普遍共识是,中国收入分配失衡的源头在于初次分配。更有学者称分配秩序的混乱表现为“初次分配无章法,再次分配没办法”。

  尽管收入分配改革不会简单表现为“涨工资”,而是涉及多层次利益重构,但一些消息表明,初次分配仍会成为此次改革的重点。

  据本刊记者了解到的消息,最终出台的方案除了明确重点任务和改革路径之外,还将列出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并更加重视顶层设计和组合设计。

  同时,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所涉及基本框架、主要内容、改革路径已基本明确,将初次分配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的重中之重,改变目前初次分配长期偏向于政府、企业,而居民收入比重偏低、增长滞后的问题。

  按照同口径与国际比较,中国政府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较高,而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过程中,政府、企业和居民之间分配比例此消彼长。国家财政收入持续攀升,而居民劳动报酬占比却持续下降。

  调整政府、企业和居民三者之间分配结构,实质就是数量和比例关系的变化。通俗来说,在初次分配环节,政府和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表现为税收,企业和居民间的资金流动表现为工资。

  因此调整三者分配结构必然涉及税收调整,以及劳动工资协商改变“重资本轻劳动”的格局,调整资本回报率迅速上升而劳动力回报率缓慢甚至逐年下降的局面。

  对此,经济学家茅于轼对《瞭望东方周刊》表示,“资本报酬时高时低,这由利率非市场化决定的。行政命令和法律只能管权利和义务问题,不能管价格的问题。工资就是价格,应该由市场决定。”

  苏海南则对本刊记者表示,“政府财政收入增长快不是根本问题,只要它用于民生多就行。现在关键在于财政收入用于民生部分的底数不清楚,大家感觉不够才有意见。”

  至于税收问题,各专家也有不同的见解。

  李实倾向于改革目前以间接税为主的财税体制。他对《瞭望东方周刊》表示,“间接税对收入分配调节不起正向作用,反而导致穷人税赋比富人高。”

  茅于轼则强调要依法征税。“我们现在全国很多地方往往都存在‘法外征税’,一些人将税法当儿戏,完不成税收计划的时候就想别的办法。”

  收入分配是一场综合改革

  由于依附于现行户籍制度之上的利益众多造成的不平等因素,也是导致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户籍制度改革的呼声也伴随着收入分配改革。

  “我也赞成取消户籍制度,但我认为这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作用不大。因为即便公平了,农民也竞争不过城里人。”茅于轼表示。

  “从长期角度说,消除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趋势要从最基本方面做起,这个基本方面就是从教育机会均等方面能够做更多的工作。”李实说。

  对于工资制度改革,茅于轼、李实、易宪容等专家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均持谨慎态度。他们认为,最低工资制度很难真正落实,反而会使得一部分人失业或者难以就业。

  “一个好的收入分配政策是一个不能给就业带来负面影响的政策,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认为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应更多地关注就业问题。”李实表示。

  苏海南则认为,“首先我们没有对劳动报酬和资本报酬的评估机制,谁占了便宜或吃了亏没办法衡量。其次是现在的劳动报酬决定权在资方手里,没有比较普遍的工资支付协商机制。”

  除初次分配外,二次分配和三次分配也都会继续有所作为。例如在之前甚少提起的“三次分配”领域,北京等地政府已陆续出台了鼓励和规范慈善事业的一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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