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浙商在俄资产被强征未理赔 中信保今开说明会

2013年01月08日 02:53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徐超 发自浙江

   62岁的浙江民营企业家、原浙江新洲集团董事长傅建中,2003年底代表新洲集团斥巨资收购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政府一家林业公司——木兴公司,3年后,该公司突遭俄方查封并被判决破产。此事经《每日经济新闻》1月7日报道后,事态继续发酵。《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傅建中已就此提请国际仲裁,并于1月7日向记者出示了发给浙江省商务厅的申请报告。

   傅建中还对记者表示,2006年7月25日,我国惟一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发了新洲集团购买的“海外投资(债权)”保险单,当时以为对在俄的投资投了保,可以万无一失了,没想到在俄投资遭遇重大变故后,对中信保的保险索赔,历经5年都没有结果,已经违反《保险法》。对此,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给《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打来电话称,有很多说法并不属实,公司北京总部将专程派人赴杭州,于今日(1月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公司和傅建中及新洲集团关于海外投资保险的理赔纠纷一事作出说明。

   根据新洲集团向浙江省商务厅递交的《关于请协助处理新洲集团有限公司在俄罗斯哈巴州木兴林场投资项目被变相征收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企业阐述了当初为何赴俄罗斯投资林场的缘由,并称在俄投资遭遇变故的背景是 “在项目经营期间,由于木材价格急剧上升和做漂泊造纸浆的白松资源的日益紧张,对华不友好的哈巴州州长、俄方某些部门和利益集团策划的强行征收木兴林场的行为。”

   《报告》称,纠纷发生后,“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国家发改委、国家开发银行、中国产业海外产业发展和规划协会、黑龙江省商务厅和浙江省外办先后对此事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明确认定是俄罗斯哈巴州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和利益集团变相的强制征收行为。”

   《报告》特别提到,中国驻哈巴总领事馆多次参与协调,2010年7月7日给外交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商务部的报告中明确认定,“在木材国际市场大幅上涨的情况下,俄地方利益集团试图取得木兴林场的林地采伐权,是木兴林场事件背后的真实原因。”

   《报告》恳请浙江省商务厅向国家商务部请求,根据2009年国家商务部和俄罗斯经贸部签订的两国间鼓励和保护相互投资协议的相关规定,组成仲裁庭,对此案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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