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新年月供将减少 专家提醒三类人不必提前还房贷

2012年12月15日 16:10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12月15日电(王炳坤、陈光明)临近年末,各银行又迎来一批提前还贷族。不过记者近日采访的多名银行理财专家表示,三类人不必急着还清贷款。

  2012年6月和7月,央行连续两次降息,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从7.05%降到6.55%。由于绝大多数购房者与银行签订个人房贷合同时,均与银行约定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时间为“次年1月1日”。也就是说,在一年当中,即使央行多次加息或减息,个人房贷都要在次年的1月1日才执行新的基准利率。

  对于很多老房贷客户来说,从2013年1月1日起月供款就减少。以一笔50万元30年期的贷款为例,如果2012年执行7.05%的贷款基准利率,选择等额本息方式偿还,每月还款金额为3343元。而从2013年起,每月偿还金额为3177元,减少了166元。

  临近年末,拿到了年终奖,以及平时的积累,有一定积蓄的购房者会想着提前把房贷还掉,以减轻每月的房贷压力,因此,到银行咨询提前还款的客户也多了起来。但提前还款未必划算,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在辽宁省鞍山市分支机构的理财师表示,三类人不适合提前还贷。

  一是购房较早,采用公积金贷款或者获得7折或8折优惠利率的业主。2009年、2010年时银根放松,不少购房者享受到了7折利率,减息后,利率更低,低于目前5年以上的定存利率,更低于一些理财产品的利率。这种情况下,提前还款还不如拿去存款,或者购买理财产品。

  二是使用等额本息还款法且已进入还款阶段中期的业主。这类人前几年还的钱绝大部分都是利息,本金所占还款金额的比例非常低,如果此时提前偿还贷款,节省的利息并不多。

  三是未来有较大支出的客户,比如近期有生小孩、买车等计划的,提前还款会大量挤占资金。

  理财师提醒市民,提前还款还要支付一笔违约手续费。目前各家银行的违约手续费差异较大,有的银行可以不收手续费,而有的银行则需要收实际还款额1-3个月的利息,甚至有的银行需要收取实际还款额3%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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