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1.8万名立案2497宗证据重达10吨开庭50余天
“紫金矿难”民事索赔案法律援助始末
非常案件
本报记者邓新建
本报见习记者章宁旦
本报通讯员丘伟平
这是广东省乃至全国目前最大的一次法律援助行动,它开创了国内以诉讼手段解决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善后赔偿的先河,成为国内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它为广东化解各类大规模损害赔偿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为将来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模式。
2010年“9·21信宜紫金矿难”发生后的民事索赔,开创了数个全国之最。这个民事索赔系列案,由76名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律师团无偿奋战760多个日夜,历经数百场次调解,最终以调解圆满结案,受灾群众共获赔近两亿元,创下了中国诉讼史上的一个奇迹。
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作出批示,盛赞律师团“案件办得漂亮”,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明国高度评价“司法厅主动、热情、专业、积极、到位,全体法律工作者不辞劳苦、甘于奉献,值得表扬”。
灾难发生
2497宗民事索赔系列大案
2010年9月21日,台风“凡亚比”带来的大暴雨席卷广东大部分地区。当天9时,位于信宜市钱排镇达垌村后面的信宜紫金矿业银岩锡矿尾矿库大坝突然崩塌,泥流倾泻。溃坝给信宜市钱排镇带来的人员财产损失是致命的——共造成22人死亡,523户房屋全部倒塌、815户房屋受损,公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大量公共设施以及农田、农作物严重损毁,受灾面涉及8个村委会80多个自然村18000多人。
这个不到6万人的乡镇就有三分之一的村民遭受灾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6.5亿元。“一堆堆的石头和尾矿砂、一栋栋倒塌了的房屋,都在清晰地告诉我们,这里曾经经历过怎样的灾难。每位成员的心都揪得紧紧的,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肩上的责任。”法律援助律师团总指挥张洪杰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出了组建律师团进入灾区时的感受。
“9·21溃坝事故”发生后,广东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立即前往灾区看望,组织救援抗灾,并迅速成立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经调查认定,信宜紫金溃坝属于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复产重建成为了灾区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对另一个问题的争论却越来越大了。那就是,该如何索赔?要不要通过法律途径?这对于中共信宜市委、市政府来说,是个令人头痛的大难题。
“确定走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是我们市委、市政府反复研究的慎重决定。”信宜市委副书记张火炎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2010年10月9日,信宜市政府一纸诉状将信宜紫金公司和信宜市宝源矿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950万元。
2010年11月23日,数百名受灾群众涌向了信宜市政府,他们希望要一个明确的答复。如果没有,他们要走法律途径。
“我们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大规模纠纷由人民法院来解决并不现实,也没有先例。”信宜市人民法院院长梁旭有对于接下来的诉讼案件的审理难度有所估计,但却没想到会那么艰难。“一旦受理了这批案件,那么所有的压力都将转移到法院身上。但法院不能拒绝裁判,受理这批案件没有退路”。
记者了解到,矿难发生后,法院受理的民事赔偿案件共达2497宗。
艰辛取证
10吨证据材料提起诉讼
矿难发生后,广东省司法厅立刻牵头茂名市、信宜市司法局,迅速从茂名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公职律师事务所、市区10个律师事务所以及信宜市抽调了51名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组建成立了“9·21溃坝事故”灾区法援律师团。同时,向社会发出号召律师参加法律援助行动的消息。广州、茂名等地不少知名律师纷纷自愿加入律师团,免费为受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一切为了18000多名受灾群众的合法权益。”律师团成员马晓艳向记者回忆办案的感受时说,“每一次感到疲惫快撑不住时,想到那些受灾群众期待的眼神,自己就会重新打起精神,和同事们一道继续奋战。”
为了维护受灾群众的合法权益,76名律师团成员先后奔赴信宜,开始了持续近2年的艰苦工作。
从2010年10月起,茂名、信宜两地法援律师便开始配合钱排镇政府及信宜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准备证据材料。法援律师团分成5个小组开展工作,一户一户进行登记、取证,确定原告的损失数额,并固定了初始证据。
2011年4月8日至11日,为了确保损失数据更详实、全面,“9·21溃坝事故”法援律师团总指挥张洪杰、副总指挥彭华再次率领法律援助团成员20人共8次进驻钱排镇灾区。走访了达垌、双合、白马、钱排等8个村委近80个自然村,核查了290多户村民的受灾资料,并对580多户受灾情况登记进行了细化,核查房屋、财物损失情况及权属关系。
“白天进村入户开展工作,晚上整理当天收集的资料,遇到问题就立即开会研究解决。”律师团彭华律师讲述,调查取证最艰苦的那段日子,没日没夜的4天3夜,从信宜市区到钱排镇44公里的崎岖山路,来回8次,常常是去时晕车呕吐、回时疲惫昏睡,但法援律师团成员没有一个人退缩,没有一个人抱怨。
经过几个月的奋战,法援律师团帮助受灾群众向信宜法院提起索赔诉讼2497宗,索偿标的总额达3.4亿元。
2497宗案件,重达10吨的受灾群众受损记录、照片以及各种评估鉴定材料,背后的工作量、工作的复杂程度可想而知。
此时,另一个难题摆在了律师团和法院的面前:将近10吨的证据材料,从地板一直堆到了天花板,要在法庭上一份一份地出示和质证显然不现实。
“能否将证据进行归类,先由各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的质证意见,然后法院再将这些意见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交换,并再次质证、辩证。”梁旭有认为,做好证据的庭前交换和质证工作是打赢这场审判的关键一步。
通过充分的七八次的往返反复的质证工作,证据被进行了分类:一类是各方都没有异议的证据;另一类就是有争议的证据。对于无争议的部分,法庭将只简单宣读证据名称;而对于有争议的部分,则在法庭上逐一出示,但双方当事人只阐述新的意见。
顺利庭审
两千多件案件分批审理
2000多件案件,怎么开庭?如果一件一件开,恐怕3年也开不完。
为了顺利进行庭审,法院采取了“分批审理、集中庭审、集中举证、个案结合”的方式。按照先人身后财产的审理原则,结合法律关系的相似程度,全部的案件分为三类:第一批是地处尾矿库下方的达垌村5名死者的5件案件;第二批是加入石花地水电站因素的,涉及双合村17名死者的15件案件;剩下的则是,有关公共财产和受灾群众个人财产损失的部分,合计2477件。
记者了解到,3批案件审理的跨度从2011年7月11日开始到今年4月19日结束。
2011年7月11日,首批5宗生命纠纷权案件在信宜市人民法院首次公开合并开庭审理,历时5天。5名遇难者家属以侵犯生命权,要求信宜宝源公司、信宜紫金公司、紫金矿业集团等7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抚养费合计约326万元。
庭审中,信宜紫金公司和紫金矿业集团辩解称溃坝是天灾,调查组出具的《调查报告》不能作为民事诉讼证据使用,并对紫金矿业集团需要承担连带法律责任予以否认。对此,早已做好应对准备的法援律师团成员沉着应战,一针见血地指出,信宜紫金公司在尾矿库排水井施工过程中擅自抬高进水口标高2.597米以及没有落实尾矿库运行管理安全责任是尾矿库溃坝的直接原因。
5个多月后的12月27日上午,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该案。法庭上,原告代理律师以法律为依据,从事实证据出发,陈述了起诉理由:“在我们面前是5位失去亲人的受灾群众。没有了家园,可以重建;没有了土地,可以重垦;可是没有了亲人,谁,能让他们重生?”说到这里,肃穆的法庭上,在场旁听的群众都开始悄悄抹掉眼角的泪水。最后,被告方主动提出调解,与5宗死亡类案件的原告达成调解协议,赔偿318万元。
2012年1月4日,15宗死亡类案件开庭。由于涉及到在溃坝下游的石花地水电站应否承担责任的问题,被告信宜紫金公司追加了石花地水电站及其合伙人作为被告,被告人数一下增加到了28个,案件更加错综复杂。
法援律师团讨论总结当天开庭情况,研究对策,调整分工。每一位法援律师团的成员都行动起来:有人负责提出假设问题、有人分析案件找突破口、有人整理证据材料、有人寻找法律依据……最终,依靠扎实的证据,律师团与信宜紫金和紫金集团达成了调解协议,受灾群众再次获得总计约949万余元的赔偿款。
之后的5个月,律师团继续奋战与对决,最终促使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经过10多次修改完善,达成了一揽子理赔协议。至此,法援律师团圆满地完成了“9·21溃坝事故”的受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
连轴工作
法援律师每天工作17个小时
“9·21信宜紫金矿难”民事索赔系列案件,开创了广东一个事项法律援助工作多个之最:立案数量最多——2497宗;出庭律师最多原被告各方前后出庭律师超过50人;开庭时间最长——开庭时间达50余天;证据资料最重——达10吨重;原被告最多——涉及原告1.8万名受灾群众、上游案件被告达11个、下游案件被告达28个。
18000名受灾群众,2497宗案件,3.4亿元索赔金额,前后8次庭审,超过10吨的证据材料。这组数据的背后,是76名律师团成员顶着压力,挤在狭小的办公场地换来的;是每月30个工作日、没有一天休息日换来的;是早晨7点到晚上12点每天17个小时超负荷工作换来的。
法律援助律师团在调查取证阶段,共走访达垌、双合、钱新、白马、钱排等8个村委100多个自然村,调取受灾群众受损登记表、财物损失表、灾情核查登记表、户籍证明信等资料18500多份,录入和核对受灾群众房屋损失、财产损失等数据18万多页,冲洗和复印损毁房屋照片近2.5万张,为受灾群众撰写起诉法律文书2501份,复印通用与专用证据资料重达10吨。
2012年9月12日,律师团经过10多次修改完善,紫金公司与受灾群众代表、政府代表就理赔协议的具体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一揽子”财产损害理赔协议。赔偿受灾群众个人财产损失1.85亿元,赔偿公共财产损失0.58亿元,紫金公司另行承担法院诉讼费用200万元,理赔金额总计2.45亿元,受灾群众共得到1.976亿元赔偿。
办案故事
来回奔波报废四条轮胎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法律援助律师团的成员,回顾这两年多的历程,他们百感交集。在律师团驻扎信宜办案期间,有5位律师在亲人去世后,强忍悲痛坚守在办案一线;有一位律师,亲哥哥突发交通事故却无法前往照料;有两位律师因办理案件一再推迟婚期;一些律师在家人生病或手术、孩子高考时,无暇照顾,任劳任怨;许多律师带病坚持工作。
曹红茜,茂名市公职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实习律师,律师团的一名成员。2011年春节过后,她被分配到5个工作组中案件数量最多的第一小组,负责双合村委会受灾群众634宗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开始阶段这个组只有4人,其中一位还是退休后才从事律师职业工作的老同志。作为组里最年轻的成员,她义不容辞地主动承担了更多的工作量。
工作任务再多都无所谓,但有一件事却让曹红茜真真切切地怕了——晕车。每天乘车往返钱排灾区40多公里的崎岖山路,曹红茜上车没多久就开始呕吐。硬是如此,曹红茜还是扛了下来,常常是在车上还呕吐不止,一下车便投入工作。在2011年中秋节过后的开庭准备案件分配中,她一个人负责了181宗案件调查取证,硬是没有出任何差错。
律师团总指挥张洪杰,正式职务是广东海法律师事务所主任、茂名市律师协会会长。在法援工作的关键时期,他连续60多天坚守在灾区。在整个办案过程,他为诉讼、调解、取证等问题自驾车往返奔波于茂名、信宜、钱排镇、广州等各地,行程超过6万公里,报废轮胎4条。
为了这次援助项目,张洪杰舍去了茂名市区优越的生活、牺牲了与家人团聚的时光以及放弃丰厚的律师业务收入。张洪杰说:“别人以为律师只知道赚钱,但其实很多律师都很乐意站出来服务社会,回馈社会,实现更崇高的社会价值。”
■链接
2012年1月15日,因广西壮族自治区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违法排放工业污水,广西龙江河突发严重镉污染,水中的镉含量约20吨。污染团顺江而下,污染河段长达约三百公里,并于1月26日进入下游的柳州,引发举国关注的“柳州保卫战”。这起污染事件对龙江河沿岸众多渔民和柳州300多万市民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截至2月2日,龙江河宜州拉浪至三岔段共有133万尾鱼苗、4万公斤成鱼死亡,而柳州市则一度出现市民抢购矿泉水情况。事发后,肇事企业的10名责任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逮捕。
□说“法” 拓宽法援范围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近年来,各类安全责任事故时有发生,并因此给群众生命财产带来损失。如何弥补事故给群众造成的损失?通过法律途径积极维权是最好的选择。在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中,法律援助的作用十分重要,在一些复杂案件中,法律援助工作能够提供优良的服务,便可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从这一角度说,“紫金矿难”系列民事索赔案法律援助所取得的良好社会效果,是个有力的证明。
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