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我国首批房奴还清房贷:昔日负翁变身百万富翁

2012年11月13日 05:59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微博

  我国首批“房奴”迎来集体还清房贷的日子。昨日,有媒体报道,从10多年前开始,国家大面积施行住房货币化政策,同时银行开始对居民住房贷款“开闸”办理。按照当时设定的10至15年的住房贷款期限计算,如今首批房贷将迎来清款大限,进入无债一身轻的状态。10年间,房价已经翻了番,当年大多数的“房奴”如今已变为“百万房产主”。

  每月只需还500 15万的住房十年飙升至60万

  据了解,在10多年前,国家大面积施行住房货币化政策,同时银行开始对居民住房贷款“开闸”办理。从2002年下半年到2003年前后,成都迎来第一波房贷高潮。当时的住房贷款期限基本以10—15年居多,如今10年即将过去,很多首批房贷族也将进入无债一身轻的状态。“我就是在2003年在成都置办了第一套房产。”在红星路工作的孟女士回忆道,“这套房子买在小天竺街附近,当时这房均价只有3000元每平米,50平方米左右,总价150000元。”由于经济能力有限,当初买这套房时,孟女士向银行贷款五万,贷款时间10年,每月月供500元。对于当时工资只有1000元左右的孟女士,房贷已经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但是,在这10年间,随着百姓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成都的房价早由当时2000多元的均价,直逼现在的万元大关。对于房价的上涨,孟女士显得很高兴。“现在我这套房子的均价已经超过12000元,总价达到60万。”而每月500元的月供,对于孟女士而言已经算不上负担。“就等着今年还清所有房贷,享受生活。”

  不过,随着收入的增加,也有很多人选择提前还贷。2002年下半年,家住实业街的刘先生也贷款30万元,期限为30年,在成都购置了一套100平米的房子。10年已去,刘先生当年总价33万的房子,如今已经飙升至120万元。“当年还房贷还是很艰难,毕竟工资只有两三千,每月一多半的收入都要交给银行。”刘先生说,如今随着收入的增加,早在2010年他便提前还清所有房贷,摇身一变,已成为百万房产主。

  还完贷需撤销抵押登记才能拥有完整产权

  房产增值,首批“房奴”幸福地摆脱房贷“枷锁”。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还完所有房贷后,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才能拥有完整的产权。

  昨日,城内某银行相关人士提醒市民:“在办理住房贷款时,银行一般会对房产做一个抵押登记,而带抵押登记标志的房产证,限制了房产的交易和再抵押,而在还完贷款之后,房产持有人需要到银行进行一个撤销抵押登记的程序,等到购房者和银行办完结算手续之后,再到房管局撤销抵押登记,这个时候,房主才对房产拥有了完整的所有权。也有一部分购房者在办理贷款时曾经办理过担保手续,这样的客户还需要到担保公司去办理撤销担保手续,然后才能到房管局办理相关的产权手续。” 天府早报记者 胡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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