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1月12日讯 记者姚芃 据水利部今天披露,近日,全国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通过专家审核验收。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中,鲜明确定全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督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水土保持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能力和行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明确了实施预防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等18项管理改革重点项目。
消息说,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严重的水土流失造成耕地资源损失,土地生产力降低,直接影响国家的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防洪安全。规划确定了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具体目标是:
综合治理方面,到2015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5万平方公里,国家重点治理小流域2万条,治理程度达到70%。实施专项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1500万亩。
预防监督方面,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覆盖面达90%以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80%以上。
生态修复方面,重点治理区全面实施封禁保护,80%以上的山丘区县(市)出台封禁政策。大力推广沼气、节柴灶等能源替代项目,积极推行舍饲养畜、轮封轮牧、生态移民和免耕措施,为大面积封育保护创造条件。
信息化建设方面,建立健全水土保持信息化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完善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构建满足各级水土保持业务应用服务和信息共享的技术平台,在全国重点水土流失区建设30个以上全自动、高标准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
改革与管理方面,配套完善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政府目标责任制,形成比较完善的预防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制度,完善水土保持政策、技术标准、规划、科技支撑、机构队伍体系,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机制、水土保持补偿机制、公众监督和参与机制、投融资机制。
规划围绕保护优先、综合治理、分区防治、项目带动、生态修复、科技支撑的“六大战略”统筹布局,明确了发展与改革管理的各项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十二五”期间,规划拟续建革命老区水土保持、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南方崩岗治理工程、黄土高原淤地坝工程等12项重点工程项目,新建黄河中游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黄土高原综合治理工程等5项重点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