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凯
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方案已基本敲定,按照石油行业知情人士的说法,若国际油价继续下跌,新方案有望在年内亮相。
与此前各方面预计的一样,新方案或将把国际市场的原油平均价格连续变化的时间“22个工作日”正式变更为“10个工作日”,而“4%”的国际油价涨跌幅度则有可能取消,届时国内成品油价的变动将更加频繁。
“新机制将具备更及时、更快、幅度更大三个特点,这样能够更好地打击市场投机行为。但机制的推出最担心的还是民众的接受程度。”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说。
方案确定
目前中国所实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颁布于2009年5月。主要内容为:当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原油现货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涨幅或跌幅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成品油定价机制实施3年多来,国内的成品油价格已经调整了20次。其中,国家发改委13次上调了成品油价格,7次下调。
自现行机制实施以来,发改委每年都会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评估。在今年的一次会议上,与会专家总体上对该机制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效表示满意。
不过,现行机制依旧存在种种弊端。普遍的观点是,“4%+22天”的定价模式虽提高了成品油定价的透明度,但同时存在滞后性,投机行为也更加突出。
与目前所实施的机制所不同的是,新机制将缩短调价周期,将22天改为10天。此外,“4%”的涨跌幅作为调整成品油价格的硬性条件则很有可能被取消。相关部门的思路是,10个工作日内,无论国际油价涨跌幅如何,届时都对其进行硬性调整,调整幅度则根据相应的计算方法进行测算。
在旧方案中,国内成品油价格的调整是根据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原油价格移动加权均价进行调整。在新方案中,是否会对三地原油进行调整目前还不得而知。
卓创资讯能源资讯分公司成品油产业链主管陈晴告诉本报,目前参照的三地原油油种有可能会发生变化。“迪拜、布伦特都比较符合我国,要更改油种的话,则有可能会是辛塔。但至于会换成哪个有种,目前还不得而知。”陈晴说。
有分析称,新机制有可能引入“阿曼”作为新油种。原因是阿曼原油现货和迪拜一样,都是中东各国石油出口的定价参考,并且阿曼本身也是中国的原油重要进口来源国之一。
等待时机
“新机制的推出并没有具体的时间表,但肯定是要等到国内成品油价格相对较低时才会择机推出。近段时间,国际油价一直在跌,若国内成品油价格也继续下跌,新机制年内推出的可能性非常大。”上述知情人士说。
2012年以来,发改委已经调整了7次国内成品油价格。其中,发改委4次上调成品油价格,3次下调成品油价格。最近的一次调整为,自9月11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每吨提高550元和540元。11月7日,布伦特原油价格收盘106.82美元/桶,下跌4.25美元,跌幅达到3.83%。新华社石油价格系统11月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三地(迪拜、布伦特、辛塔)原油11月6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率为-3.35%。
据卓创资讯的预测,国内成品油价格应该会在11月12日满足调价的条件,预计14日的凌晨会正式宣布下调。“三地原油均价11月9日已经下跌了3.63%。到12日应该能够满足条件,13日晚间就应能知道调价结果了。”陈晴说。
各方博弈
按照目前的定价机制,当国内成品油调价条件满足时,由发改委来公布调价时间和调价的幅度。而在未来的新成品油定价机制中,发改委将继续扮演公布价格的角色。
此前有专家建议,成品油的价格公布应该由第三方机构来实施。陈晴说,若调价权要下放的话,由于新华社拥有自己的石油价格系统,因而有可能会下放到新华社。前述知情人士则透露,此前确实曾考虑过由新华社来定时对外宣布调价,但这个方案并未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
事实上,早在2010年,在新定价机制的制定过程中,两大石油公司曾提出应该将逐步增加企业对定价机制的主导权列入新机制中。
但这个建议随后遭到来自舆论的极大压力,被认为其是想利用价格控制权排挤外资和民营油企。中石化内部专家称,这实际上是自己捞了一个烫手山芋,现在两巨头内部都不愿意提及权力下放一事。
但是两大石油公司则一直期盼新定价机制能够早日实行,以减少炼油业务板块的亏损。2012年前三季度,中石化炼油板块亏损了164亿元;中石油亏损额则达到300亿元。
林伯强称,新定价机制将使国内的成品油价格变动的频率更快,实际上是大利于三大石油公司的。“中石油、中石化不担心油价往下调的,因为再怎么往下调,都能保证一定的加工利润。他们最担心的是国内油价上调不到位,与国际油价有价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