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强
电力体制改革、电价改革行至十年节点,再闻改革之声,实在久违了。
在不久前的山西第四届能博会上,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在谈促进新能源发展时,披露电改新动向。
他说,“加快推进以价格市场化为核心的电力体制改革,以建立市场配置资源、供需形成价格的现代电力市场体系为目标,建立并完善发电和用电价格由市场决定,输配电价由政府核定,并严格监管的电价机制,实现电力调度、交易、结算独立运行,国家监管。”
市场形成价格、市场配置资源,这一思路坚持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原则。作为输配分开前的过渡,刘琦提出由政府核准独立的输配电价,以此为基础,由市场竞争形成上网电价、销售电价。
如上表述的另一个亮点在于,主张电力调度独立、交易和结算独立。电力调度权是电力系统核心,调度独立意味着利益重新分配。另一种声音主张电力调度一体化,保证调度的权威性和协调统一。
需要注意的是,“电改5号文”并未提出调度独立。可想而知,在其背后势必有一番针锋相对的较量。
我国电改推进至今,已经完成主辅分离、厂网分开,并在发电侧引入了竞争机制。但是,电源建设项目依然由各级发改委审批,电量指标由各地经贸部门分配,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仍然不能通过买卖双方协商或竞价形成,而是价格管理部门按照批准发电小时数给定一个区域内平均上网电价。
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若急于喝庆功酒为时尚早。但凡如上种种问题,应该坚持一个原则:“凡是市场的,应该让市场调节,减少行政干预。”
目前,在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下,煤炭、电力、石油等能源需求增速放缓,能源市场供大于求的趋势仍在延续。这一市场环境为能源产品改革提供了契机,可降低因价格改革带来的社会风险和交易成本。
基于此,我们需要寻找重启改革的抓手。根据电改5号文,在厂网分开、主辅分离之后,改革应向输配分开这一领域延伸。现实的问题是,输配分开面临的争议和难度较大。尤其是,印度大停电事故之后,对于输配一体化,还是输配分开的讨论激烈。破碎式、私有化的电力体制是否适用于中国国情?基于不同的认识,答案不尽相同。
输配分开不能回避,需要时间和实践证明其价值优劣。在现有的市场条件和利益格局下,我们应该思量如何推进市场化改革的进程。而非使改革停滞不前。因改革不力,已经衍生出一系列问题。
笔者认为,当前继续推进改革的抓手是,借取消重点电煤合同、电煤价格并轨的契机,同步理顺煤电关系,改革政府核定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方式。
取而代为大用户直接交易,由供需双方商定电量、电价,取消发电量计划。同时,国家按照“合理成本加规定利润水平”的原则,确定合理的输配电价,并对电网运行、电力交易进行监管。说到底,就是“放开中间、管住两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