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跳转到正文内容

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明确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9月19日 03:19  证券时报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办法》规定,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工作和范围包括: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再制造,指对废旧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进行专业化修复的批量化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技术示范推广;循环经济(含清洁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协商确定的其他重点工作。

  《办法》还明确,对中央基建投资、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已支持的重点工作(工程)或项目,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办法》自2012年9月1日施行。(郑晓波)

分享到: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 新闻我国12艘公务船同时进入钓鱼岛毗连区
  • 体育欧冠-C罗90分钟绝杀 皇马2度落后3-2曼城
  • 娱乐法国法院禁止刊英王妃裸照 威廉夫妇欢迎
  • 财经日系车难局:金九银十中经历一场完败
  • 科技索尼等部分在华日企19日起恢复生产
  • 博客马未都:日本何时会说钓鱼岛是中国的
  • 读书太阳旗坠落:日军不愿提及的十大败仗
  • 教育高校现公主班全男班 29人班仅3名女生
  • 育儿19名家长联名拒绝一自闭症孩子入学
  • 健康新资源食品到底是什么 多少精子才能怀孕
  • 女性张曼玉猫头鹰T恤卖萌 富人税吓跑LV老板
  • 尚品中秋赏月餐厅指南 盘点表盘上的艺术绘卷
  • 星座测试手指测邪恶指数 你哪种爱情英雄
  • 收藏俄发现万亿克拉钻石 故宫文物被建议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