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综合报道】据羊城晚报报道,广东陆丰一信用社主任诈骗侵吞国有资产近2亿元。近日,原陆丰市陆城城市信用社主任林良冰被惠州警方正式网上通缉。
而在此之前,一份《广东信用社主任贪腐2亿元逍遥法外》的举报帖,已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举报人称,林良冰利用担任陆城社主任的职务之便,于1994年至1998年间,涉嫌假造贷款合同,骗取近2亿元贷款。
2007年6月30日,陆丰市停业整顿陆丰市陆城城市信用社(下称“陆城社”)工作组写给汕尾市有关部门的退市报告显示,“陆城社”向汕尾、清远、云南大理市的多家银行共拆借资金本息近2亿元,这些钱款被指贷给了“陆城社”主任林良冰的关联公司。
据悉,在长达十年多的时间里,汕尾市相关部门一直没有停止过对林良冰的调查。但据知情人透露,林良冰一直未被追责,并已离开陆丰,搬至深圳生活。
近日了解到,惠州市公安部门已于8月24日在网上通缉林良冰, 罪名是涉嫌经济犯罪。
林良冰1994年担任“陆城社”负责人,到1999年停业整顿,在此期间,“陆城社” 向广东汕尾市和云南大理市等地的金融机构共贷出国家资金近2亿元。
2007 年,在“陆城社”接受停业整顿的7年后,陆丰市停业整顿“陆城社”工作组发布了《陆丰市陆城城市信用社停业整顿工作情况报告》。该报告显示,停业整顿日,“陆城社”负债总额达到23679万元,停业整顿日到2007年以来,“陆城社”所追收的资产却基本上是不动产,累计收回474万元, 只占了应收资产的2.2%。
“陆城社”的乱象并非特例,据陆丰市金融风险处置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当时在陆丰一地就有11 家类似信用社,占了整个汕尾市相当大的比例。“‘陆城社’不算当地最大的信用社, 但是最大的那一家也‘出事’了,很多都出现了问题”。
但“陆城社” 等信用社留下的烂摊子,最后都要由政府部门“背锅”,陆丰市政府不得不“再贷款”479万元,用于支付储户的存款, 并组成一个100多人的庞大工作组进行债务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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