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微博)北京8月31日电(记者 刘茸)今天,旅游法草案专家组成员、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做客人民网强国访谈时介绍,依照旅游法草案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该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它将拥有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监督检查权。
熊文钊说,过去是由质监所这样一个事业单位来受理投诉,因为职责不明确,很多旅游者对此并不清楚。旅游法的出台会推动旅游投诉机构的正规化。
他解释说,旅游执法的部门有一个很重要的权力就是旅游监督检查权,以及执行一些强制性措施。比如旅游执法人员实施检查的时候,可以进入旅游经营场所,查阅、复制与监督检查内容有关的合同、票据、帐簿以及其他资料。为了制止违法行为和保存证据,旅游执法者可以对被检查的单位和财产以及有关资料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从旅游法草案的规定来看,旅游投诉的执法力度加大了,让旅游者投诉有门,并有一定强制措施给予保障。熊文钊认为,如果不给予法律执法主体相当的地位和措施、手段,仅仅投诉并不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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